Connect with us

觀點

陳新宇:狂飆:中國足球領域反腐的新動向

發佈於

【明報文章】2022年11月26日,湖北省紀委監委網站發布了一則世人矚目的信息:「中國國家男子足球隊原主教練李鐵接受監察調查。」2023新年伊始,同網站又陸續有「中國足協執委、原秘書長劉奕接受監察調查」(1月19日)、「中國足協常務副秘書長兼國管部部長陳永亮接受審查調查」(1月19日)、「中國足協主席、黨委副書記陳戌源接受審查調查」(2月14日)、「中國足協競賽部部長黃松接受審查調查」(3月24日)、「中國足協紀律委員會主任王小平接受監察調查」(3月24日)、「中超公司原總經理董錚接受監察調查」(3月29日)等消息。

到4月1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信息,「國家體育總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杜兆才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而杜兆才的另一身分正是中國足協黨委書記。如果注意到3月29日接受審查調查的中國田徑協會主席于洪臣曾長期在足協工作,加上今年2月已經被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的教育部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司原司長王登峰曾擔任中國足協副主席,在教育部裏長期負責全國青少年足球工作,這一波中國足球領域反腐,迄今已涉及實權人物10人,可謂「狂飆為我從天落」。

專門機構調查

回溯歷史,可以發現2010年中國足球領域亦曾有一次較大型的反腐,彼時包括中國足協副主席南勇、楊一民、謝亞龍在內的足協官員多人落馬。兩次比較,從法律視角看,新一輪反腐工作呈現出如下新動向。

首先,專門的監察機構負責調查。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屆全國人大第一次會議通過憲法修正案,在憲法第三章「國家機構」中增加一節,作為第七節「監察委員會」;3月20日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上一次反腐乃由公安部的專案組負責調查;新一輪反腐乃由新設立的國家機構監察委員會負責調查。

依據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設立國家監察委員會和地方各級監察委員會(第124條);依據監察法,各級監察委員會可向本級中國共產黨機關、國家機關、法律法規授權或者委託管理公共事務的組織和單位,以及所管轄的行政區域、國有企業等派駐或者派出監察機構、監察專員(第12條)。

本輪反腐主要涉及的人物,其工作關係隸屬國家體育總局(國家體育總局是國務院直屬機構,中國足球協會是根據法律授權和政府委託管理全國足球事務的體育類社團法人),主要案發地在湖北省(李鐵曾任武漢卓爾俱樂部總經理兼體育總監、主教練等職),因此李鐵、陳戌源等人的信息,乃由湖北省紀委監委網站發布。根據其具體內容可知,負責調查的是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國家體育總局紀檢監察組和湖北省監察委員會。

至於杜兆才,因為其是副部級幹部,屬於中央直接管理的幹部,乃由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信息,由中央紀委、國家監察委員會負責調查。可以說,相對上次反腐以專案組形式的專項調查、特事特辦,本輪反腐更加制度化、規範化。

國法黨紀 聯動配合

其次,國法和黨紀的綜合運用。根據網站發布的信息可以注意到一個細節,其措辭分別用到「監察調查」和「審查調查」。「監察」主要依據監察法,是國法;「審查」主要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是黨紀。

監察法關於監察委員會的職責有明確規定,「對涉嫌貪污賄賂、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權力尋租、利益輸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費國家資財等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進行調查」(第11條第二項);紀律處分條例賦予黨組織紀律審查及相關權限,「黨組織在紀律審查中發現黨員有貪污賄賂、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權力尋租、利益輸送、徇私舞弊、浪費國家資財等違反法律涉嫌犯罪行為的,應當給予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第27條)。

兩者對照,可看到違法與違紀涉及的事項相同,國法與黨紀之間形成一種聯動配合關係。這樣的制度安排,結合本輪反腐目前進展的情况觀察,一方面根據已掌握的證據,通過監察法,調查非黨員身分的涉案人員(當然也包括黨員);另一方面通過紀律處分條例,對有黨員身分尤其是領導幹部的涉案人員,施以前置、更加嚴格的規制。這種處理模式,也反映出中共從十八大以來全面從嚴治黨、加強黨內法規建設的趨勢和成果。

今輪反腐或覆蓋整個體育界

最後,反腐範圍可能進一步擴展。依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的信息,4月4日「中國賽艇協會、中國皮划艇協會原主席劉愛杰接受審查調查」;4月8日,根據黨中央關於巡視工作統一部署,中央第十五巡視組對國家體育總局展開機動巡視。因此,發軔於足球領域的這一輪反腐工作,很可能會輻射到其他運動項目,進而覆蓋整個體育界及其相關領域。

去年6月24日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35次會議修訂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對體育工作的宗旨做出明確規定,「體育工作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以全民健身為基礎,普及與提高相結合,推動體育事業均衡、充分發展,推進體育強國和健康中國建設」(第二條)。

這一輪足球領域的反腐,從某種程度上講也是在踐行新體育法的精神。從近年來中國男足和中國足協的表現來看,無疑與國家投入和人民期待形成巨大反比、落差關係,無論是如世界盃預選賽成績,還是如亞足聯執委會重要職務競選,都是與體育強國的目標相距甚遠,甚至背道而馳。

最後,作為一個普通球迷和體育愛好者,筆者衷心希望通過這次足球領域的反腐「狂飆」,在體育界真正建立起「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機制」,以法治方式推進體育強國和健康中國的長久建設。

作者是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

(本網發表的時事文章若提出批評,旨在指出相關制度、政策或措施存在錯誤或缺點,目的是促使矯正或消除這些錯誤或缺點,循合法途徑予以改善,絕無意圖煽動他人對政府或其他社群產生憎恨、不滿或敵意)

[陳新宇]

繼續閱讀
贊助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