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nect with us

港聞

家門縱火「嚇吓個仔」 單親母再犯虐兒判感化

發佈於

【明報專訊】單親母不滿兒子不專心上網課,以平底鍋擊中兒子小腿。母親後來外出離家,兒子趁機鎖門。母親無法入內,用打火機點燃大門揮春,濃煙蔓延入屋。母親事後稱想「嚇吓個仔」,早前承認虐兒和縱火兩罪,昨日被判感化12個月。區院暫委法官溫紹明稱,被告兩年間再次干犯虐兒罪,惟考慮兒子向感化官表明希望繼續與被告生活,故給她最後一次機會。

案件昨於暫代區域法院的荃灣法院審理。溫官引述辯方及被告背景稱,被告N.L.T.(現年45歲)離婚後撫養現年12歲的獨生子,2020年曾因虐兒被判一年感化令,去年確診抑鬱症。溫官強調,縱火屬嚴重罪行,一般會判即時監禁,但考慮被告犯案動機,認為本案屬同類案件中嚴重性較低,決定判處感化。

根據案情,兒子X去年2月14日下午在家中上網課,趁小息觀看YouTube,被告不滿。後來她在家中飲紅酒,X不想被告飲酒,嘗試搶去酒瓶,遭被告斥責,X偷偷外出離家。X當晚回家,被告責罵X不做功課,將碗碟等丟到地上,又用平底鍋擊中X小腿數次。不久被告外出買酒,X鎖上大門,用雪櫃擋着門口,被告無法開門。X從門縫窺看發現被告點燃門口的揮春,濃煙入屋。X呼吸困難和嘔吐,鄰居見狀報警。

【案件編號:DCCC 712/22】

相關字詞﹕區域法院 縱火 虐兒 單親媽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