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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黎方質疑律政司邏輯「國安委可囚人至死」 政府:脫離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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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就法庭是否有權力推翻國安委決定,訴訟雙方在庭上一度激辯。代表黎智英的資深大律師彭耀鴻指出,按照律政司的邏輯,國安委變相可以國安之名囚禁某人至死,不容法庭司法覆核。資深大律師袁國強則形容例子「極端、脫離現實」,主張法庭拒絕司法覆核許可,「掃除我這位學識淵博的朋友製造的麻煩(clear the dust in the air created by my learned friend)」。

彭耀鴻陳辭稱,若國安委的決定不容司法覆核,變相國家安全如同「咒語(magic word)」,國安委一聲下令便可囚禁任何人至死,或充公某人所有財產,形容這「恐怕要與法治重大的部分說再見」。

袁國強隨即稱彭耀鴻誤解其陳辭,主審的高院首席法官潘兆初亦認為彭應避免在沒法律支持下作假設;彭則解釋例子只是申述律政司一方的邏輯,自言若他被國安委充公財產,也可能不知所措,潘官笑言彭「或許應索取法律意見」。

袁隨後補充,《港區國安法》列明保障人權和法治,彭的例子「不可能正確」且脫離現實,冀法庭無視,若彭堅持舉例,應自行索取專家意見支持。他於陳辭末段特別提到,不論彭在陳辭加入多少意見,國安委在整個釋法過程中一直對司法獨立和法治「抱持最高的尊重(utmost respect)」。

彭耀鴻則強調,是次司法覆核只為委聘Tim Owen代表黎智英,沒有袁國強所述的「惡意」;又補充他的例子不是說國安委必然會這樣做,只是將律政司的邏輯推向極致,使國安委猶如手持「皇牌」,無人可挑戰其權力。

官質疑不應假設中央不限國安委權力

潘官質疑,彭不應假設中央不會限制國安委權力,建議他若不清楚內地體制,則不應就此陳辭。

(港區國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