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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四旬漢認五度非禮親女候懲 官斥持續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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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40歲男子涉在親生女兒9至10歲時,屢次在家撫摸她胸部、以陰莖磨擦其私處等,當女兒告訴母親時,母親曾表示難以離婚,建議女兒再給父親機會。該名父親昨在高等法院承認5項非禮罪,特委法官黃佩琪稱被告違反誠信,持續犯案,其間又無作安全措施,屬加刑因素。被告須還押至6月9日判刑,待索取心理報告。

被告L.W.P(40歲、電腦技術員)被控於2021年7月至2022年5月,五度在沙田沙角邨非禮年齡介乎9至10歲的X。辯方求情稱,被告事後感到十分懊悔和羞愧,主動向警方透露更多詳情,希望獲釋後重過新生。

母曾說難離婚 勸女兒再給父機會

案情指出,事主X於2011年出生,為被告的親生女兒。X早於2021年12月向母親揭露自己遭性侵,母親警告被告停止,被告答應。2022年5月,X再被侵犯,被告說若X不配合,他會不高興,繼而用力以陰莖按壓X的私處和腰部。

事主母親得悉後與被告對質,被告稱難以自控,她遂建議被告看醫生,隨後跟X說自己難以離婚,X應給被告多一次機會,自此被告再沒與X獨處。同年6月,X在學校上課時提及性騷擾,她告訴老師情况,校方將個案轉介社署和警方。被告翌月被捕,他在警誡下表示,因看到X正發育,遂把她叫到睡房,承認撫摸其胸部,以及數次在二人均脫掉內褲下,以陰莖磨擦X私處。X在錄影會面中表示,被告每個月至少10次作類似行徑。

【案件編號:HCCC 21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