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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生稱早患精神病無人察 8‧31被告冀醫院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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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2019年8.31港鐵太子站事件,3男否認暴動及非法集結等罪,早前被裁定罪成,還押至昨日在區院(移師西九龍法院)求情。辯方為其中一名23歲男求情稱,他來自單親家庭,兒時遭精神病母虐待,曾被社署保護及寄養,被診斷思覺失調及躁鬱症,精神科醫生認為他早已患病而未為人所察,犯案出於自身情緒問題,由衝動及自控能力低所致,冀判醫院令。暫委法官徐綺薇聽畢陳辭後將案件押後至5月19日判刑,其間所有被告還押。

3名被告為簡梓濱(24歲,學生)、連俊雄(23歲,自僱人士)及卓嘉豪(26歲,學生)。

簡涉當日在旺角奶路臣街與彌敦道交界參與非法集結,連涉於港鐵旺角站內參與暴動、刑事毁壞,並與卓在港鐵太子站內參與暴動、襲擊男子X及Y,以上罪名均被判成立。卓另涉在港鐵太子站內搶劫女子Z的1部手提電話,被判不成立。

兒時遭虐 從小有情緒困擾

連的代表律師求情時呈堂連的親筆求情信,內容是連從小有情緒病困擾,案件加深了病情,而他已積極尋求幫助,希望考慮他的情况從輕發落。

辯方續稱,連去年經香港善導會介紹找精神科醫生求醫。辯方呈堂該精神科醫生撰寫的報告稱,被告母親有精神問題,他兒時遭母親虐待,12歲時一度經法庭頒令交由社署保護一年,亦曾住在寄養家庭。長大後曾犯事判入勞教中心。

戴金手鐲稱自己是孫悟空

該報告亦記錄醫生對連的觀察,包括他曾佩戴金手鐲,解釋覺得自己是孫悟空,故需要「金剛圈」,以及曾連續兩日漫無目的遊街。醫生診斷他患思覺失調及躁鬱症,認為他早已患病,只是之前無人察覺,需繼續接受治療。辯方冀法庭以包容寬鬆方式處理被告。

簡的代表律師稱,簡是初犯,案發時僅堵路,不涉過多暴力,沒持有可使用暴力的物品,而且只逗留現場15分鐘,並非整場非法集結都有出現。卓的代表律師稱,案發距今將近4年,冀法庭考慮延誤檢控影響卓的更生、造成精神困擾等因素,酌情減刑。

【案件編號:DCCC 737/2020】

(反修例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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