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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會既互選議員 又握提名權 成員全由政府委任 學者質疑制度如「自己人玩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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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區議會改革方案昨日公布,增設「地區委員會」界別議席,即由「地區撲滅罪行委員會」、「地區防火委員會」和「分區委員會」,統稱「三會」的委員以全票制選出。「三會」成員均由政府委任,當中不乏區議員、地區人士,絕大部分為建制派。本報記者翻查現時大約2500名「三會」成員名單,發現638名在2019年區議會選舉中的敗選者,有至少296人獲政府委任為「三會」成員(即佔四成六)。未來區選參選人須獲「三會」成員提名,令三會成員操控區議會入閘「生死權」,三會成員又可以互選再成為區議員。有學者形容政府可控制什麼人進入區議會,制度猶如「一班自己人玩晒」。

明報記者 陳亦瀅、鄭啟智

三會多人有政黨背景

近半區選敗將獲委任

記者根據公開資料,翻查現時「三會」名單(部分見下圖),發現不少成員有政黨背景,由1563人組成的分區委員會中,至少有229人有政黨背景,民建聯至少佔143人,有部分為前區議員。由478人組成的地區防火委員會中,至少有56人有政黨背景,當中有29人更是現任區議員;56人中至少有35人為民建聯成員。至於在有504人的地區撲滅罪行委員會,至少63人有政黨背景,民建聯至少佔42人,而現任區議員同樣有42人。

「三會」歷史悠久,其中分區委員會於1972年成立,當時主要目的是推動市民參與清潔香港運動及撲滅暴力罪行運動,成員由民政事務總署署長委任。撲滅罪行委員會亦於1970年代成立,主要職能是推廣撲滅罪行信息,並鼓勵居民參與區內滅罪工作;地區防火委員會則自1998年3月起先後在18區成立。

李家超:委員熟區情 能選合適者

特首李家超昨在政府記者會上,稱三會委員均為愛國愛港人士,長期扎根地區、熟悉區情,認為能按地方行政區的需要而選出合適區議員。他強調,加入三會委員提名的要求,可確保候選人是有志於扎根地區,有能力服務地區的人,由他們負責提名人參選,可強化候選人的代表性,確保他們真正了解地區事務。

按照改制方案,470名區議員中,三會成員可在「地區委員會」互選,以「全票制」產生當中176個議席。直選參選人也要先取得三會中9名成員提名方能「入閘」。

防火委方國珊:委員眼睛雪亮

身兼防火委員會成員的西貢區議員方國珊昨日出席區議會時表示,無論循任何方式參選,最重要是其初心是服務市民,又認為委員的眼睛是雪亮的。

馬嶽:政府可控制何人進區會

中大政政系副教授馬嶽指出,三會成員全部由政府委任,而且選舉採用全票制,認為不僅是篩選,政府很大程度能控制什麼人循「地區委員會」界別進入區議會,猶如「一班自己人玩晒」。對於直選及三會界別參選人均須三會成員提名,馬嶽質疑其合理性和合法性,指三會透明度不高,「這群人有什麼特殊性,可以有特殊權力決定哪些人有參選權?這群人是否特別愛國愛港,可以衡量哪些人愛國愛港?其實都是摸不着頭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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