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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中六生學校誕女後棄垃圾桶 認殺嬰罪候判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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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時一名中六女學生在學校廁格分娩後,將女嬰放在環保袋中並棄置在巴士站附近的垃圾桶。該女生被控一項謀殺及一項屬交替的殺嬰罪,今(4日)在高等法院承認次罪,否認首罪,獲控方接納。案情指被告分娩後陷入恐慌,案發時精神狀況受影響。法官李素蘭形容本案是「一場悲劇」,認同被告面對的處境困難,決定索取感化報告,押後判刑至5月25日,其間被告續准保釋。

被告T.Y.M.被控於2020年9月22日,在新界天水圍謀殺一名不足12個月大的未命名女嬰。被告另被控於同日同地因故意作為導致未命名女嬰死亡,即用衣物的一部分塞入女嬰口中,而被告未完全從分娩的影響復原,令她當時的精神不平衡。

案情指,被告案發當日早上原本在上體育課,但感到不適而到休息室稍歇,其後到洗手間。當被告坐在廁板時嬰兒突然出生,並跌入廁盤,被告害怕嬰兒的哭喊聲被聽見,遂以運動服包裹嬰兒,和把衣物一部分塞入其口中。

被告之後將嬰兒放入藍色袋子,放在學生活動室後繼續上課,直至下午時分帶同袋子早退離開學校。清潔工友清洗廁格時見地下和廁盤有血跡,以為只是女生的經血。被告回家途中將袋子棄於巴士站附近的垃圾桶。

翌日清晨4時許,一名晨運男子思疑袋子有異樣,遂以木枝撩起它,發現內有嬰兒頭部並報警處理。救護人員到場後嬰兒已無生命跡象,四肢僵硬冰凍,身上有蟻和瘀血;驗屍報告指女嬰窒息至死。

兩名精神科醫生分別指被告分娩時感劇痛,血不斷湧出,加上嬰兒突然出生,令她恐慌未能思考和直視嬰兒,精神狀況在犯案時受影響。被告在錄影會面中表示,起初不知自己懷孕,後才才知道。辯方求情指,被告成長於破碎家庭,缺乏父母關愛,事後經常發惡夢,又呈上女嬰生父的求情信,指他才應坐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