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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涉襲《東張》主持 七旬婦稱被誣拒簽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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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七旬婦涉襲擊無綫電視《東張西望》女主持,被控兩項普通襲擊罪,她否認控罪,申請永久終止聆訊被拒後,案件昨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案發時的攝影師供稱,目睹被告多次以手推車揈向事主,最終用右手㬹大力「批」向事主右邊臉。被告斥《東張西望》散佈假消息稱她的單位是「超級老鼠屋」,但實際上單位「只有10隻老鼠」;又指摘節目組干犯非法禁錮及「起底」罪行。審訊今續。

斥節目造謠 家僅10鼠非「超級老鼠屋」

被告陳碧珍(71歲)沒有律師代表。她被控去年4月28日在大嶼山嶼南道近巴士站涼亭附近及茂記餐廳對出襲擊利穎怡。

控方甫開庭表示,願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案件;被告拒絕,強調自己無辜,「我被誣衊,指控我的人才犯法」。她又稱有記者在法院外拍攝並將照片放上網,懷疑他們有意「起底」,惟警方未有認真處理。裁判官曾慶東認為事件毋須法庭介入,可由警方處理,決定繼續開審。

案發時負責拍攝的時任無綫電視撰稿員戴家成(音譯)供稱,案發日與利穎怡找被告做訪問,其間被告多次將手推車揈向利並推向利,令對方踉蹌走出馬路邊;又拍打他的攝錄機致一度故障。走到嶼南道近巴士站的涼亭時,被告先拿出電話拍攝攝製隊,再拳打利的盆骨位置,並以右手㬹「批」利的右邊臉,由於襲擊力度大,攝製隊即時上前制止後報警。

攝影師稱被告揈手推車批㬹

被告盤問證人時,質疑攝影師無合法權限拍攝她,直斥他是「起底」罪行的從犯;又形容攝制隊在涼亭「非法禁錮」她。證人一概否認,重申拍攝地點是公眾地方,亦沒阻止被告離開。被告續稱食環署在她的屋中只發現10隻老鼠,斥《東張西望》不應指她的單位是「超級老鼠屋」,散佈虛假及惡意信息。證人強調他只是攝影師,不負責撰稿。

【案件編號:WKCC 262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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