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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銀行經理賄同僚轉介按揭客戶予財務中介 判囚4周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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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銀行經理因賄賂同事將銀行附屬公司的住宅按揭客戶轉介予一名財務中介,向其他銀行或財務機構申請轉按物業,早前承認一項向代理人提利益罪名,今日(5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判入獄四星期。

被告周碧心(47歲),於案發時在華僑永亨銀行尖沙咀分行任職助理客戶服務經理,需處理住宅按揭貸款申請。華僑永亨信用財務有限公司(華僑永亨財務)是華僑永亨銀行的附屬公司,從事借貸業務。

案情透露,被告於2021年7月15日,要求一名同事把華僑永亨財務的住宅按揭客戶轉介予一名財務中介,以安排向其他銀行或財務機構申請轉按物業,從而令財務中介賺取轉介費。被告並向該同事承諾提供佣金,計法為轉介費的七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