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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31歲男認下載377段兒童色情影像 官回應求情時指被告僅屬「宅男」背景無特別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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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稱零戀愛經驗的31歲零售店副店長,涉嫌從網上下載377段兒童色情影像,因而被控一項管有兒童色情物品罪。他今日(5日)在區域法院承認控罪,辯方形容被告為人孤癖、寂寞,每月薪金全數交予母親看管等。法官詢問被告背景有何特殊性,因從辯方求情中只覺得被告是一個「宅男但好認真工作」,故押後案件至6月16日讓辯方進一步求情,其間被告須還押從待索取心理專家及背景報告。

被告耿栢浩為優品360分店副店長。案情指,2020年10月16日,警方搜查被告與父母同住的北角某住宅單位,在被告的桌上電腦內發現一些懷疑兒童色情影像。被告警誡下招認,他從網上下載涉案影像供個人觀看。

警方其後檢驗該電腦,發現內存了377段兒童色情影像。被告警誡下招認,他透過Foxy搜尋關鍵詞「幼幼」而下載涉案全部錄像,並供其手淫之用。涉案影像主要屬6至15歲兒童的「兒童與成人之間插入的性活動」類別。

辯方求情指,被告為人孤癖、寂寞及好奇。他起初從網上觀看色情片,其後從網上下載涉案影像,但由於該些影像是免費下載得來,故被告不屬於資助該犯案行為。惟法官舉例反駁指,免費報紙數目亦會因市民對其需求而得以助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