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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男警當值時偷拍兩女判監四周 官批影響警隊聲譽 (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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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歲便衣警員伍佩偉去年5月當值期間在大埔接連偷拍兩名女子,包括以手機近鏡拍攝其中一名女事主的胸部數次。他早前承認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及遊蕩導致他人擔心共兩罪,今(5日)於粉嶺裁判法院接受判刑。署理主任裁判官黃士翔考慮被告在執勤其間犯案,完全違反公眾對警員的信任,影響警隊聲譽,須判阻嚇性刑罰,判被告監禁4星期。

黃官判刑時指,本案性質較同類型案件為輕,被告只拍攝事主的外表,沒有拍攝裙底等私隱地方,但留意到相片亦有專注事主的胸部及腳部,侮辱女性的尊嚴及侵犯其私隱;本案的嚴重之處是被告是當值警員,本應有責任保護巿民,受巿民信賴,惟他違反公眾的信任,當值時作出有違公德行為,更在同日干犯兩項控罪,涉及兩名受害者,案情嚴重。

黃官續指,辯方求情強調被告已改過自新,接受輔導治療,但其心理問題非不判監的原因,雖然社會服務令報告建議判社服令,但他認為須判處具阻嚇性的刑罰,最終兩罪各以6星期為量刑起點,認罪後減至4星期,兩罪同期執行,即總刑期4星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