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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官批影響警隊聲譽 當值男警偷拍兩女囚4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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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一名53歲便衣警員於當值期間在大埔接連偷拍兩名女子,包括以手機近鏡拍攝其中一名女事主的胸部數次。他早前承認「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及「遊蕩導致他人擔心」兩罪,案件昨於粉嶺裁判法院判刑。署理主任裁判官黃士翔考慮被告在執勤期間犯案,損公眾對警員的信任,影響警隊聲譽,須判處阻嚇刑罰,監禁4個星期。

黃官判刑時指出,本案性質較同類型案件輕,被告伍佩偉只拍攝事主的外表,沒有拍攝裙底等私隱地方,但留意到相片亦有專注事主的胸部及腳部,侮辱女性的尊嚴及侵犯其私隱;本案的嚴重之處是被告為當值警員,本應有責任保護巿民,受巿民信賴,惟他違反公眾的信任,當值時作出有違公德行為,更在同日干犯兩項控罪,涉及兩名受害者,案情嚴重。

官:心理問題非理由 須判阻嚇刑罰

黃官續稱,辯方求情強調被告已改過自新,接受輔導治療,但其心理問題非不判監的理由,雖然社會服務令報告建議判處社會服務令,但他認為須判處阻嚇刑罰,最終兩罪各以6星期為量刑起點,認罪後減至4星期,兩罪同期執行,即總刑期4星期。

控罪指被告於2022年5月31日,在大埔新興花園商場地下惠康超級市場作出性質猥褻、淫褻及令人憎惡的有違公德行為,即錄影或企圖錄影女子X的私密影片;及同日在大埔超級城B區LOG-ON遊蕩,導致女子Y合理地擔心自身安全或利益。

【案件編號:FLCC155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