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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曾晤大學學生會成員 商學生會資源支援抗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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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控方昨花兩小時閱讀長達38頁的案情撮要,當中提到案件與另一學生組織賢學思政,以及香港某大學學生會的聯繫,惟沒列明是哪間大學。案情稱前賢學思政成員是本案另一主腦,經本身是光城者成員的次被告介紹,與本案第三被告策劃炸彈襲擊,又曾帶次被告與某間大學學生會成員會面,曾談到利用學生會資源支援反政府抗爭。

案情撮要列出次被告郭文希與張姓男子的聯繫,稱郭文希2021年頭加入光城者,張則在同年1月加入賢學思政。同年2至4月,賢學思政與光城者意見糾紛,張與郭在兩個組織於旺角某區議員辦公室會面時認識,最終兩個組織調停糾紛,並計劃合作反政府活動。

同年3至6月,張曾帶郭文希在旺角某賓館與香港某大學學生會的成員會面,並多次接載郭到汀九、元朗等地與不同人會面。會面中張談及他計劃利用學生會資源支援反政府活動,又提到有意計劃炸彈襲擊。

另外,案情詳列各被告與控方證人關係,包括第七被告蘇穎貞與兩名涉案前男友的結識經過,而其中一人在西灣河某台式茶飲店工作,曾接載蘇與其他被告到銅鑼灣、油塘、鯉魚門、佐敦等地會面及玩樂。

花兩小時讀案情 官:撮要非覆述所有證據

散庭前,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關注控方花兩小時讀出案情,提醒控方分辨案情撮要和覆述所有證據之別,稱案情「比較像一份警察調查報告」,當中部分資料或毋須讀出,着控方「轉告你的同事」。翻查資料,除昨天代表控方的高級檢控官吳加悅,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曾在本案代表控方。

(港區國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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