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 公民點對點:競爭有道 發佈於 1 年 前 2023 年 5 月 8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企業之間互相競爭是正常商業行為,並能推動經濟,但不公平的競爭行為如合謀定價、圍標等會損害消費者權益。香港於2015年12月實施《競爭條例》,目標是打擊不良競爭行為,維護公平的營商環境。 相關文章: Up Next 黃大仙兩校派0班 家長拒轉校 不要錯過 稱封關家長遲報 上訴駁回 聖嘉祿欠1生停辦小一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