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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處推三級制暑熱警告 暑熱指數若達32以上籲紮鐵及棚架工人停工 屬指引非強制 (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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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處推出《預防工作時中暑指引》,下周一(15日)起開始實行。新指引適用於需要在炎熱天氣或高溫環境中的工作,當局提出3個級別的「工作暑熱警告」,顯示熱壓力水平;指引亦提出不同級別的「工作暑熱警告」下工作和休息安排的訂定準則。

指引適用範圍包括戶外工作、沒有安裝空調環境的室內工作,及在熱源或發熱設備附近的工作。3個級別「工作暑熱警告」分別為「黃色」、「紅色」及「黑色」,其中黃色屬第一級,當香港暑熱指數為30至少於32就會發出,代表部分工作環境的熱壓力頗高;暑熱指數達32至少於34屬紅色警告,代表部分工作環境的熱壓力甚高;當暑熱指數大於或等於34時,就會發出黑色警告,代表部分工作環境的熱壓力極高。勞工處會通過「香港政府通知你」及「我的天文台」手機應用程式、新聞公報、天文台等向公眾發放警告及公布相關防暑措施,警告每次生效後會維持至少一小時,其後每小時更新。

指引將按勞動量將戶外工作分為4類,僱主可綜合考慮不同因素後調整僱員的休息時間。其中「輕勞動」工作,包括保安員、物業管理員等;「中等勞動」,如廚師、清潔工、噴灑除害劑或消毒劑的工人等;「重勞動」,如搬運工人、釘板工人等;及「極重勞動」,包括紮鐵、棚架工人等。不同工種在各警告下的建議休息時間有所不同,建議如中等勞動的工作,在黃色警告下每小時工作45分鐘、休息15分鐘,紅色警告下就工作30分鐘、休息30分鐘;極重勞動工作在紅色及黑色警告下均要暫停工作。

指引亦提供「工作地點熱壓力風險評估」的範本,供僱主作風險評估,並採取所需的預防措施。勞工處副處長(職業安全及健康)馮浩賢說,僱主及僱員應參考指引的準則和建議,以風險為本及共同協商的原則,就酷熱天氣下的工作和休息安排,定出合理及雙方同意的方案。

今次指引非強制要求僱主執行,馮浩賢說,當局會定期巡查,並在有需要時發出警告及改善通知書,個別情况下亦會檢控。至於若出現工人因中暑而身亡案件,馮浩賢稱,指引亦可作為執法單位的重要執法依據。至於日後會否強制要求僱主執行指引,他指,當局會在指引實施兩年後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