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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區會談區會改組 民政專員拉隊走 民青局:屬全港事務 伍月蘭:提案為反映市民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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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深水埗區議會昨早舉行會議,有議員提出在會上討論由政府建議的區議會改組方案,與會的民政事務專員黃昕然引述律政司的意見,認為區議會新方案屬全港事務,不符合《區議會條例》,即時聯同其他部門官員離場。提出討論的深水埗區議會副主席伍月蘭表示,不少市民向她反映對區議會新方案的意見,質疑建制派在街頭收集市民簽名,官員現身支持,她作為民選區議員卻不能在會議反映市民聲音。

局方:另安排區會代表赴簡介會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回覆稱,政府已於5月2日公布「完善地區治理建議方案」,並正陸續與各界人士會面解說,包括將於5月15日舉辦兩場簡介會,聽取地區人士意見,由於方案屬於全港性事務,加上政府已另行安排區議會代表參與專題簡介會,經徵詢法律意見後,政府認為區議會或其轄下委員會會議並非討論有關議題的合適場所。

根據深水埗區議會會議議程,昨日會議主要議程是勞工處長陳穎韶與深水埗區議會議員會面,其後由區議會轄下3個委員會逐一報告,「其他事項」則有關吸煙與健康委員會的無煙社區計劃。伍月蘭向本報表示,自從政府上周提出區議會新方案,陸續收到市民相關意見,包括認為新方案不合理等,於是她在會上提出,在其他事項加入討論區議會新方案,以向政府反映市民意見。

伍引述專員:不符區會職能

伍月蘭引述黃昕然稱,黃諮詢律政司意見後認為區議會新方案屬全港事務,不符區議會職能;黃其後離場,在席其他官員亦跟隨。伍質疑「是否不簽名(支持新方案)就不是聲音?」她關注日後的區議會都未必可反映市民的反對聲音,區議員在會上爭取表達可能構成不恰當行為。

根據現行《區議會條例》,區議會職能包括就影響有關地方行政區內的人的福利事宜、公共設施及服務等向政府提供意見。另邊廂,政府有就一些牽涉全港範圍的議題主動諮詢地區人士意見,例如日前發展局就更新「強拍」制度舉行簡介會。

上次會議同提 稱急事離場

今次並非首次有議員在區議會提出討論區議會職能被拒。翻查資料,上一次3月舉行的深水埗區議會會議,民主黨區議員袁海文曾在會上提出討論區議會職能的處理和檢討,當時黃昕然表示,收到緊急事務需先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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