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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利誘智障少年肛交 七旬翁囚兩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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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七旬老翁去年3月邀請15歲少年到其屯門寓所,二人在單位肛交,老翁亦要求少年替自己手淫等,事後給他零錢做報酬。他早前承認3項與猥褻及肛交相關的罪行,法官昨在區域法院判刑指出,被告與事主有巨大年齡差異,甚至可為對方祖父,被告專好年幼男生,又稱因苦悶犯案,行為「變態」,就3罪判囚30個月。

72歲已退休被告黃清湘承認「向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猥褻行為」、「與年齡在16歲以下的男子作出同性肛交」及「與年齡在16歲以下的男子作出嚴重猥褻作為」共3罪。

官斥「變態」 料有重犯風險

暫委法官周燕珠判刑時表示,事主X為有輕度智力問題、癲癇症和對立反抗症的少年,僅能透過簡單言語表達感受。被告已成家立室多年,亦曾經營生意,擁有豐富人生經驗,必然察覺到X精神發育遲緩,但他利用二人人生經驗的差異犯案,屬加刑因素。

法官續稱,本案兩次事件均是被告採取主動,指示X替自己手淫、口交等,並解釋自己有陽痿,且因妻子長時間出外工作,感到寂寞和孤獨,遂上網接觸X,給他現金作為報酬。

法官認為被告顯然清楚知道自己難尋找性伴侶,一方面因其高齡,另一方面成熟男子不會輕易就範,故透過可負擔的金額換取X的性服務。

法官引述X的報告稱,雖然X無明顯創傷,惟X事後談起事件時顯得迴避,和擔憂被告獲釋後會找他尋仇,獲建議繼續接受心理諮詢。而鑑於被告的性偏好,相信仍有重犯風險,法庭必須發出強烈阻嚇信息。

【案件編號:DCCC 76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