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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拍女學生裸照後勒索 22歲女串謀詐騙罪成 官斥「賊喊捉賊」謊話連篇 (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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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歲無業女子涉與其他人串謀訛稱19歲女學生被綁架,要求女生身處內地的父母交出2000萬元贖金。無業女否認一項串謀詐騙罪,辯稱自己也是電騙案的受害者,若不聽從指令,會被捉回北京受審。區域法院法官今(10日)表明拒絕接納被告的辯解,斥她「賊喊捉賊」,裁定罪成,又揶揄她很「聰明」,把『謊話工程』延續至法庭,「差唔多畀戲我睇㗎喇。」案件押後至6月7日求情及判刑。

被告胡詠心被控於2021年9月18至21日,在香港與名為「劉健」的人及其他身分不詳的人串謀詐騙劉姓男子。

法官李慶年裁決指,被告在庭上把自己塑造成「宅女」,對社會發生的事不知情、不關心,其供辭不可信亦不可靠,多處出現嚴重矛盾。例如在錄影會面中解釋對團夥執法人員的身分深信不疑,另一方面又表達不願意為他們工作,如非擔憂連累家人也不會就範。法官明言不接受被告是受害人的說法,認為是她虛構出來。

她亦在會面中承認犯罪集團每月會給她一萬元工資,其中一半用作向友人償還貸款,惟在庭上卻淡化招認,迴避問題,以謊言蓋過謊言。法官指,被告中學畢業後曾到日本留學,理應成長不少,她的表現不像是入世未深,反而聰明伶俐、思路清晰、反應敏捷。

此外,被告的手提電話紀錄和寫有講稿的紙張均顯示她經常亦虛構說法聯絡不同人,可見她是積極參與者。即使接納被告最初也是受害人,在往後日子她以相同手法行騙時,不可能對曾發生的事置若罔聞,也不可能不通知警察和朋友,她明顯無檢討過錯,並諉過於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