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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盜找換店94萬元兼以假交易紀錄掩飾 前店長認罪候判 (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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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找換店前店長從公司盜竊94萬元,並以一份虛假交易紀錄掩飾她挪用款項,今日(11日)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盜竊罪及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暫委法官鍾偉強將案件押後至下月2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的背景報告,被告還押懲教署看管。

被告袁安琪,31歲,許氏兄弟外幣找換有限公司前分店店長。被告於2019年9月至2020年2月期間,未經許氏兄弟批准,從大圍分店提取現金合共94萬元,以提供數筆貸款予一名顧客。其後,被告於2020年2月底獲悉該分店將結業並進行內部審計,遂指示一名結數員向許氏兄弟提交一份交易紀錄,訛稱分店曾轉移94萬元至許氏兄弟另一間分店。案情透露,被告其實沒有轉移該筆現金,但她以上述交易紀錄誤導許氏兄弟,並掩飾分店94萬元的現金差額。

案情透露,被告案發時是許氏兄弟大圍分店店長。該分店以三興行外幣找換有限公司的名稱經營,並提供外幣找換和匯款服務。被告負責該分店的日常運作,包括處理顧客的匯款申請。許氏兄弟不會向顧客提供任何貸款服務,而其職員不得以賒帳方式為顧客處理匯款申請。每間分店的職員須每日向許氏兄弟匯報財務狀況,例如分店的現金結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