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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元朗區議員鄧勵東自稱三合會成員罪成囚11周 同案兩男分別囚22至24周 (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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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早年派員展開臥底行動,拘控綽號「田雞東」的前元朗區議員鄧勵東以及疑為和勝和成員及高層等7人,經審訊後全部被裁定罪成。鄧今(11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11周,同案兩男則分別囚22周和24周。法官接納本案案發距今相隔一段時間,存在延誤,而鄧勵東在社區義務工作上「相當積極」,均構成減刑因素。

今接受判刑的被告為胡學霖(46歲)、張銓漢(64歲)及鄧勵東(64歲)。法官葉佐文早前裁定3人6項「聲稱是三合會社團的成員」罪及1項「聲稱是三合會社團的幹事」罪罪成。辯方已向法庭呈交求情陳辭,今無再在庭上復述,鄧勵東的代表律師僅補充「有議員、主席到庭支持」。據庭上觀察,立法會議員兼新界鄉事會主席劉業強有到庭旁聽。

法官判刑時指,考慮到行動規模,認為延誤與控方和警方的處理手法無猶,但因新冠疫情影響,本案多次聆訊須押後,相信被告因而承受不少壓力,會就每項控罪給予百分之十的刑期扣減。法官續指,雖然3人均有義務服務社區,惟胡學霖僅間中參與,與另外二人有別,故他不獲此方面減刑。

法官就涉及胡學霖的一項「聲稱是三合會社團的成員」罪和張銓漢一項「聲稱是三合會社團的幹事」罪,以26周監禁為量刑起點,指兩場對話內容不全屬閒聊,曾聲明如何處理三合會社團的衝突。至於其餘5罪,則均以13周為起點。法官最終判胡囚24周;張囚22周;鄧囚11周。同案其餘4人會在本月24日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