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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驅鬼」不送院女嬰亡 夫婦認虐兒囚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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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14個月大女嬰去年10月倒斃錦田一間村屋,驗屍報告指死因不明。其父母稱以為女兒被惡靈附身,曾為女兒「驅鬼」。兩人原被控謀殺,後改控虐兒認罪,昨於粉嶺裁判法院被判囚3個月。由於兩人分別已還押逾8個月和11個月,料可即時獲釋。裁判官表示,兩父母疼愛女兒,卻在精神病和宗教「錯誤影響」下沒帶女兒求醫,反替女兒驅鬼,事件是一場家庭悲劇。

男被告林道升(33歲)聞判時木無表情,女被告陳昭彤(32歲)反覆表示「多謝」。辯方求情稱,兩名被告的感化和背景報告內容正面,可自行接受精神科治療,不必判感化令。辯方又稱,喪女對被告打擊甚大,兩人分別已還押候審271日和335日,冀日後改過自新。

官:無證據殺女 重點是未送醫

署理主任裁判官黃士翔判刑時表示,無證據顯示兩名被告的行為導致女兒死亡,本案控告兩人虐待或忽略女兒,重點是女兒身體不適後,兩人沒即時帶女兒送院,反而以祈禱方式驅鬼,導致非常嚴重的後果。法官提到,本案以《簡易程序治罪條例》起訴,最高判囚3年,考慮到兩人無案底,加上男被告患精神病,失去女兒已是最大懲罰。

法官認為,兩名被告現時有社工和教會支援,亦有悔意和改過自新的能力,遂採納4個半月為量刑起點,認罪下各判囚3個月。根據案情,男被告曾因情緒不穩留院,出院後一家前往女被告父母的家中聚餐,當時女嬰看來健康。翌月初,女被告的父母聯絡不上兩人,報警求助。消防員破門而入,發現兩名被告全裸躺地,女嬰則被藏在尿片裏,當場證實死亡。

女被告在警誡下稱沒傷害女兒,指兩人在女兒身上塗抹橄欖油,斷續驅鬼11小時,其間曾觸碰女兒四肢及向她吹氣,試圖令她「復活」,導致女兒頸上瘀傷。驗屍報告顯示,女嬰頸部有逾10處擦傷,死因不明。

【案件編號:FLCC68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