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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mily】政府擬修例 餵野鴿可罰10萬囚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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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Emily屋企附近成日野鴿成群,原來係有人餵飼。政府噚日向立法會提交文件,提出修訂《野生保護動物條例》,規定任何人都唔可以餵飼野鴿,並將最高罰則由罰款1萬蚊,增至罰款10萬蚊同監禁1年。政府亦提出引入定額罰款制度,就好似隨地拋垃圾咁,執法人員可以即時向違例者發告票,政府建議定額罰款金額設定為5000元。

立法會文件提到,野鴿唔係條例所指嘅野生動物,所以餵飼野鴿一向唔受條例規管,不過呢啲行為會令其他野生動物改變覓食或遷徙,危及佢哋野外獨立生存能力,仲會令野鴿數目不斷增長,造成生態失衡。文件仲話,餵野鴿嘅人將啲米或麵包放喺街道或休憩處等,會引來野雀糞便,整污糟公眾地方、令人感到厭倦同不便,並會構成公共衛生問題。

政府計劃第四季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預計出年第三季可以全面生效。政府希望透過提高罰則增加阻嚇力,引入定額罰款制度就可以簡化執法程序,有助打擊非法餵飼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