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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基地產前經理及分包商涉貪案押後再訊 6被告均准保釋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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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基地產一名前高級經理涉嫌收受利益,在建築項目工程招標過程中,向4間分包公司共5人披露內部文件及資料,賄賂形式包括提供現金、iPhone,及澳門酒店住宿和按摩等待遇,共值約18萬元。6人被控共4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今日(16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9月18日再訊,以待控方調查及索取法律意見。

6名被告依次為,蘇淳清(55歲,恒基地產時任高級工程經理)、麥鴻藻(66歲,利成泥水工程有限公司股東兼董事)、鄭偉成(40歲,景澤發展工程有限公司股東兼董事)、鍾耀漢(34歲,景澤職員)、周杰(47歲,華高達建材有限公司董事)及陳樂球(67歲,健華工程有限公司顧問)。

6人均准保釋候訊,不得離港及接觸控方證人,其中蘇須交出10萬元保釋金,其餘5人須交2萬元保釋金。

控罪指,蘇淳清於2018年12月至2021年7月期間,串謀同案5名被告,接受多項利益總值約18萬元,以在恒基或其子公司的招標過程中協助該4間分包商。涉案利益為10萬元現金、4部iPhone總值逾46,000元、一餐晚宴值逾9000元、澳門酒店住宿值約5700元、家俬值約18,000元,以及按摩服務。

廉署資料顯示,蘇淳清案發時負責監督分包商的工程,並協助分包工程合約招標。利成、景澤、華高達及健華均為恒基地產的註冊分包商,分別負責泥水、石屎模板、假天花及雜項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