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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入稟指國安委倡拒Tim Owen簽證屬越權 周五頒裁決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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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去年獲批准委聘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辯護。人大常委其後釋法稱有關問題須先取得特首的證明書,國安委並建議入境處拒批Owen的簽證。黎智英入稟要求法庭聲明釋法不影響他委聘Owen,另亦提出司法覆核,質疑國安委越權。司法機構網頁顯示,首席法官潘兆初將於本周五(19日)頒下覆核許可的裁決。

法官潘兆初上月28日開庭審理覆核許可的案件。雙方主要爭議國安委決定建議入境處拒批Tim Owen的工作簽證,是否踰越《港區國安法》賦予國安委的職權;以及香港法庭有否管轄權判斷國安委越權。

黎智英一方早前陳辭稱,人大釋法擴闊國安委的「守門(backstop)」權力,即可在法庭沒索取特首的證明書時介入,但國安委權力僅限決定某行為是否與國安有關,不包括在本案中建議入境處拒批Owen簽證。答辯方則主張根據國安法第14條,法庭無權覆核國安委決定,形容本案是一個「單純(open and shut)」的法律問題,重申香港法院是地方法院,中央政府有最終管轄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