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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高級督察涉非禮 事主否認雙方曾爭執 目前仍須求診精神科 (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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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歲高級督察前年涉嫌於尖沙咀美麗華廣場一店舖內非禮懷孕店員,事後提出以百萬元和解一案,今(17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續審。事主丈夫供稱,與妻子結婚前二人已交往超過10年,未曾懷疑她與其他男人有曖昧關係,反問「我點解要對一個幫我生bb嘅女人作出任何懷疑?」

被告李卓賢現已停職,涉案日期為2021年11月23日。控方今呈上經修訂的承認事實,指事後被告被發現身上有酒氣,體內含酒精;他亦有適應障礙症而不當使用酒精,已轉介精神科跟進。

辯方就案發經過盤問X,並引述閉路電視片段指出當日被告並非在X一轉身便作非禮行徑,二人先有交談,X確認。辯方指出,X當時緊閉雙唇,不可能如片中所見,不斷説「喂!」等來喝止被告。X否認稱因她期間有掙扎,被告的舌頭才不會一直碰著她口部。

辯方指稱,案發時事主跟被告透露有意辭職,請求被告幫忙並談及「錢」,被告迴避不果發怒欲離開休息間,但遭事主阻止。他繼而爬上凳子,再被扯落,最終成功離開。事主矢口否認說法。

X的丈夫Y則指,當被告向二人求饒時,他只知道妻子遭被告故意非禮,惟不知詳情,直至陪X赴醫院驗傷時才得悉。他認為當日被告不像喝醉,身上無酒味;Y另曾致電X老闆,告知「舖頭出咗事」。

至於為何不立即問X有關經過,Y解釋,X的情緒容易受波動,尤其是懷孕後。當日由報警到送院,X已被至少3名警員問及非禮過程,「係好慘嘅事」,故不想再刺激她,並透露X現時仍需到精神科跟進病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