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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督察涉非禮孕婦 警稱被告落網時步履不穩兼吐出泡沫 (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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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歲高級督察前年涉嫌於尖沙咀一個商場的店舖內非禮懷孕店員,事後提出以百萬元和解,案件今(18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續審。拘捕警員供稱,被告曾向他表示喝了酒,其後步履不穩並吐出少量泡沫,惟他不記得被告曾稱「畀人搞咗場『大龍鳳』」。

被告李卓賢現已停職,涉案日期為2021年11月23日。警員繆浩川(音譯)供稱,案發當日約晚上11時20分與同袍到達現場,看到事主X,而她的丈夫Y正捉著被告。繆替被告進行快速搜身後,與他入店內進行調查,但被告步履不穩,突然跌在地上,並告知繆早前喝了兩杯威士忌。

繆遂扶起被告,被告稱腳軟不能站立,因此先把他帶到牆邊。被告再稱身體不適,並透露他為警務人員,駐守警察總部刑事支援部。期間繆嗅到被告身上有些微酒氣,被告亦說感覺噁心,隨後吐出少量泡沫,要求送院。繆在盤問下同意被告或在休息時睡著,惟不記得他曾說「畀人搞咗場『大龍鳳』」。

庭上讀出X吳姓僱主的書面供辭,他稱當日約晚上11時09分,得知電話有一通由Y撥出的未接來電。吳回電Y得知事件,對方希望以金錢解決,吳提醒不要作出任何承諾,一切留待警方到場再處理。吳指,被告為店舖的長期顧客和支持者,得知其職業,因公司曾與八鄉少年警訊合作,而被告當時是聯絡人。事後X需看精神科醫生跟進,吳批出病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