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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

業界料特專科企今年港上市 拓上市新渠道 擬美集資科企或回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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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港交所(0388)推出《上市規則》第18C章冀引入特專科技公司來港上市,風險及諮詢服務提供商德安華(KROLL)估值諮詢部總經理李成安表示,當局的舉措積極回應了新經濟公司的需求,他們更已有客戶着手準備借助新設的門路上市,並估計內地的大平台公司、科技公司有意參與,甚至用作分拆業務融資,料年內會有首批特專科技公司上市。

在引入特專科技公司之前,港交所已經推出同股不同權、生物科技股、SPAC(特殊目的收購公司),李成安料港交所事前理應對新的專章做好考慮,料特專科技公司與其他近年新湧現的板塊較少重疊。但是他估計,對SPAC公司或有影響,原因是無論獨角獸公司(估值逾10億美元初創企業)或其他準上市公司,除了考慮與SPAC公司合併外,都因新增的第18C章而以多了一個上市渠道選擇。

新設的板塊,同時會與集資規模龐大的內地科創板或納斯達克面向同一目標企業市場,然而他說,在當前地緣政治影響下,在港新增專章引進特專科技公司有其需要,助有需要的企業開闢融資門路。

李成安續指出,香港市場提供的流通性、每年均有過百間公司來港上市,並且可在上市後具備繼續融資的空間等條件,加上新設第18C章,令「原先有意到美國納斯達克上市的公司,不排除會對來港上市感到興趣」。他料吸引的對象,地域不限於內地企業,亦包括其他區域的公司。這個新板塊,更因為會吸納新一代資訊科技、先進軟硬件半導體、機械人、自動車、先進物料及量子計算等行業來港上市,他相信會吸引有意投資非石油行業及分散投資的中東家族辦公室過來投資。

或未錄收入 有需要定條文保護投資者

新增特專科技公司板塊對資深獨立投資者投資金額有要求,李稱引用其他專章上市的公司其實已有相若條款。尤其利用新篇章上市企業有機會未錄收入,並處於研發階段,對投資者始終有風險,加上監管上不容易,他相信需要定下條文去保護投資者。因應在港上市對監管有要求,且要求企業在ESG(環境、社會責任及管治)自我提升下,他相信會吸引機構投資者入市參與,這令特專科技公司或部署分拆業務上市的平台公司,估值上均會較目前有上升空間。至於估值會上升多少則視乎企業而定。

明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