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nect with us

港聞

涉狎孕婦求放過 督察:紀律調查「人治」

發佈於

【明報專訊】已停職男高級督察前年涉於尖沙嘴某商場的店舖非禮懷孕店員,事後提出以百萬元和解,被控非禮及妨礙司法公正兩罪,案件昨於九龍城法院續。控方指稱,若被告無犯事,不會向事主丈夫說「差人嚟我走唔切」和會失掉工作。被告稱公務員的紀律調查「咩都可調查一餐」,例如警棍遭「整損」和遲到早退,而每個人的調查結果也未必一致,「行內話其實係『人治』,唔完全係『法治』」。

控方另播CCTV 指無「叉頸」

被告李卓賢(34歲)上周供稱,2021年11月23日案發當日遭事主丈夫Y「叉頸」的關鍵4秒影像消失,惟控方昨盤問時播放另一角度的閉路電視片段,稱影像根本無消失,Y亦無襲擊被告;被告堅稱鏡頭有盲點,看不到Y遞手的動作。

曾稱「我欠你」 被告:為脫險投其所好

控方質疑,被告曾哀求Y放過自己,他若擔憂人身安全,大可等警方到場處理。被告解釋與Y互相拉扯,而Y「好大力」。控方提到,被告在Y反問「如果你個女畀人搞會點?」時無否認指控,反而回應「我知兄弟,我欠你」;被告稱已多次解釋屬誤會,當下為脫險而投其所好,「就算話我殺人、燒咗間舖,都話明喇明喇」。至於為何無打電話求助,他表示忘記手機放在背囊何處,另擔憂Y會打爛手機,摧毁重要證據。

控方又說被告作為高級督察,可向Y出示委任證,宣布拘捕。被告卻稱非當值時間不能隨便如此做,否則或遭紀律調查和被投訴,又重申「我都同你講佢哋係『深黃』,如果你仲講你係警察,打多你幾錢肉緊啦」。在覆問下,被告表示原先不打算報警追究Y,直至去年1月收到X的口供紙。他形容口供紙「非常有創意」,「完全係杜撰出嚟嘅故事」,最終改變主意報警,「你做初一,我做十五」。

稱喝醉會健談「跳掣」

被告重申當時受酒精影響,稱喝醉後會變得健談、頭暈,並會「跳掣」。他舉例過往亦有此情况,例如原本和侍應正常對答,途中突然做出「蜘蛛俠」手勢,並即時在庭上舉起右手示範。案件押後至6月21日結案陳辭。

【案件編號:KCCC 21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