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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凱平:如何的專員 可以令香港中醫藥發光發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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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文章】香港的中醫藥在殖民時代一直不受重視,現任特首獨具慧眼,在2022年施政報告提出開設「中醫藥發展專員」職位,並強化醫務衛生局中醫藥處的職能。這無疑為香港的中醫藥發展注入強心針,但如何的中醫藥發展專員,可以令香港中醫藥發展取得突破呢?

需具備真正中醫藥思維

未來的中醫藥發展專員,除了政府要求的各項條件(註1),尚需具備中醫藥發展應有視野和策略,個人必須熱愛中醫藥及熟悉政府運作。《人民日報》曾發表一篇題為〈傳承好中醫藥文化瑰寶〉的評論文章,當中提到「面向未來,中醫藥需要傳承精華,更需要跟上時代的腳步,堅持守正創新。守正才能讓國粹傳承不走樣。試想,如果中醫不會把脈,不會開方,不再堅持中醫思維,那麼中醫的傳統將無以為繼」(註2)。故此專員必須有純正的中醫思維,這一點可以從申請人資歷、教學或研究方向確認。

另外,由於專員需要制訂「香港中醫藥發展藍圖」,故要能高瞻遠矚,除了把中醫藥融入現有醫療體系,更能立足於國家中醫藥發展大局,準確釐定香港中醫藥發展方向。

未來中醫藥發展專員的職級是「首長級薪級第二點」(D2),跟2018年設立的中醫藥處長屬同一級別。但值得注意的是,中醫藥處在強化後,此職位轉由中醫藥專業人員擔任,而編制亦由原先的5人增加至23人,職務集中在中醫藥發展事務,並分為4個組別,需與醫管局、衛生署(目前該兩個部門高層行政人員均由西醫擔任)討論及合作,因此這個級別似有不足。

應擁有較高職位級別

衛生署在2019年重組架構,當中開設公共衛生總監一職(屬首長級薪級第四點(D4),掌管並督導有關公共衛生的執法工作,並制訂各項規管策略;註3)。中醫藥發展專員肩負規劃香港中醫藥發展藍圖的重任,是中醫藥發展的龍頭,影響着香港未來數十年中醫藥發展,故其職級應起碼跟公共衛生總監看齊,如此也更能彰顯政府提升中醫藥地位的決心。

未來中醫藥發展專員的職務,儘管包含各項監督事宜(如中醫藥法律相關框架、培訓、科研、政府資助中醫服務等),惟監督未必能解決目前中醫藥的問題,而這些問題亦不宜拖到發展藍圖制定後才處理。以中醫診所暨教研中心為例,儘管於2020年3月推行了改革,但業界人士指出「跑數」情况依舊存在,而香港教育大學香港研究學院所做的「香港中醫專業發展研究」(註4),當中指出「60.7%受訪者(中醫)同意政府應直接管理和經營現有18區的中醫教研中心,取代現時的非牟利機構經營」,反映教研中心的經營模式受到質疑。該報告並指出「88.2%受訪者(中醫)同意中醫市場競爭愈來愈大,只有4.7%不同意」,而結論是中醫市場出現供過於求問題。另外,「82%中醫師也希望政府可以成立一個統籌中醫藥事務的行政機構……建議(政府)……研究長遠成立中醫藥管理局」。類似這些問題,都需要專員從根源着手擬訂緊急應對方案,以防止情况繼續惡化。

更大的職權與職務

政府曾一再表示,開設此職位與強化中醫藥處的其中一個重要目的,是要為香港中醫藥發展「拆牆鬆綁」(註5)。筆者期待政府為中醫藥發展專員消除種種掣肘,令其在職務上有最大發揮空間;專員也必須廣納各方意見(包括年輕中醫),不妨可透過建立「溝通平台」及「微服私訪」等方式達到目的。

註1:立法會EC(2022-23)22號文件

註2:〈人民時評:傳承好中醫藥文化瑰寶〉,2019年11月13日

註3:立法會CB(2)769/18-19(03)號文件

註4:《專業化的長征:香港中醫師對專業發展的態度研究》,2020年9月16日

註5:2023年4月19日立法會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會議

作者是中醫診所暨教研中心前中醫服務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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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凱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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