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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8‧31半周年襲「落單警」 官指兩男自願招認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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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2020年2月29日港鐵太子站8.31事件半周年,示威者聚集在旺角一帶,有便衣警「落單」被人追打,並遭脫去頭盔。兩名男子各被控企圖襲擊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員罪及盜竊罪,昨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裁定全部罪成。裁判官施祖堯認為兩人均自願招認,分別「衝埋去想打」警員,以及出於貪心而取走警員頭盔。案件押後至6月7日判刑,以待索取背景報告,其間被告須還押。

被告張家培(25歲,升降機技工)被控在西洋菜南街近豉油街企圖襲擊警員34731,另一被告方智勇(40歲,物理治療助理)則被控偷竊一個警察頭盔。辯方求情稱,張在患有腦膜炎的父親住院期間每天送飯,為人善良孝順;方目前修讀綜合治療師課程,將於本月底考試,望可讓他保釋候判。

辯稱被毆招供 警指自願陳述

辯方早前爭議兩被告的招認口供能否呈堂。施官先引述張家培口供稱,於同年4月被捕時,他遭警員打腹部和胸口,警方指若張肯認傷人罪,最多判囚半年,張感驚慌故不自願地招認;警員則稱,張被捕後自願陳述事件,不能歸咎於警方。施官認為,張曾解釋衝向警方是「想睇戲」,張反而提出警方質疑的說法,證供自相矛盾,並不合理。

稱遭恐嚇作供時幻聽 官指不合理

至於方智勇供稱,他在4月被捕時遭警員恐嚇解鎖手機,對方揮拳狀似打他,又說會送他到新屋嶺扣留中心,警員誘使他認罪。方又稱,多年前因工作事故被診斷患有創傷後壓力症候群,在錄影會面期間產生幻聽。施官認為方的證供不合理、不一致,指他當時並非精神病發,他和警方「交易」,透過合作換取早點離開。

施官指兩人非在不公平情况下招認,而且張衝往警員直至對方擎槍,屬有意圖襲警;方沒報警歸還所拾到的頭盔,卻交予陌生人,是剝奪物主的權利。

【案件編號:WKCC 662/22】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