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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促檢討代母規管會否過嚴 李夏茵強調政府不反對不鼓勵 至今0個案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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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科醫生、選委會界別立法會議員林順潮指本港生育率亮紅燈,關注本港代母安排,向政府查詢會否檢討針對代母安排的規管會否過嚴、本港代母安排現况及過去5年的個案數字等,署理醫務衞生局長李夏茵今(24日)書面回覆稱,政府一貫立場是不反對亦不鼓勵採用代母安排,截止本月初,未有任何機構獲准將代母安排列為可提供的指明活動,至今人類生殖科技管理局亦未有任何有關代母安排個案的資料。

李夏茵指,目前《人類生殖科技條例》訂明禁制屬商業或強制性質的代母安排,只可由已婚夫婦使用自己的配子進行於非商業或非強制性質的代母安排,並屬於管理局簽發的治療牌照下可提供的指明活動之一。截至本年5月1日,香港共有12間公營醫療機構及24間私營醫療機構,獲管理局發牌,提供輔助生育服務,當中持有治療牌照的機構共有16間,所有機構皆未獲准將代母安排列為可提供的指明活動。

李又指,《生殖科技及胚胎研究實務守則》(《實務守則》)已就代母安排提供清晰指引,包括委託進行代母安排的妻子須證明無其他切實可行的替代方案讓她持續懷孕至預產期,另亦要求生殖科技中心轄下須成立由多方專家所組成的小組。該小組須向委託夫婦、代母及其丈夫(如已婚)提供輔導,以確保所有相關人士明白代母懷孕在醫學、社會、法律、倫理及道德上的含意。

李續稱,根據《父母與子女條例》,因代母安排而懷孕的女子是誕生的有關孩子的合法母親。而委託夫婦在孩子出生後6個月內,可向法庭申請判令,成為有關孩子的父母。李重申,鑑於政府一貫立場不鼓勵採用代母安排,政府沒有計劃以公帑資助市民接受相關服務。政府和管理局會密切監察公眾對代母安排的意見,並考慮持份者的意見及管理局的運作經驗,視乎需要檢視各項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