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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環局:研機制兩電分擔燃料費漲價 謝展寰不認同全轉嫁市民 議員倡長遠下調准許利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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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政府擬下月與兩電就《管制計劃協議》開展中期檢討,討論方向包括在能源危機等特殊情况下,由電力公司承擔燃料調整費部分上漲比例、檢視賞罰機制等。環境及生態局長謝展寰認為,在能源危機下,電力公司有社會責任分擔燃料調整費升幅,而非全部轉嫁市民,中期檢討可探討分擔機制。他又說要在中期檢討調整現有協議2033年才屆滿的8%准許利潤有困難。有議員稱電力公司分擔燃料成本是好事,但減輕電費壓力的長遠有效方法是下調准許利潤。

兩電:將按協議與政府商討

本報向兩電查詢是否同意政府就中期檢討提出的方向。中電回覆明白大眾關注,會按管制計劃協議內的安排,以積極態度與政府商討。港燈表示樂意聆聽社會各界意見及建議,稍後會跟政府商討,大前提是要按《協議》精神,顧及各持份者利益和期望,並達至政府政策目標。

平均淨電價由基本電價及燃料調整費組成,燃料調整費會隨市場波動,以中電為例,今年燃料調整費一度由62.0仙升至5月63.7仙(見表)。謝展寰昨在有線節目《有理有得傾》表示,現時電力燃料調整費按月調整原意是避免以往的「加快減慢」情况,受過去兩年能源危機影響,本港電費雖較歐洲城市相對合理,但仍有一定加幅,其中港燈過去兩年電費升幅一半、中電為兩成。他認為能源危機不是常有,「過去半個世紀今次第一次」,認為在這類特殊情况下,可探討機制由電力公司分擔部分燃料成本,而非現時直接轉嫁市民,如何具體落實要再商討。

謝料准許利潤難於中期檢討調整

准許回報率方面,現時兩電准許利潤為8%,降低准許利潤比率有助減低電費水平。謝展寰說,現有協議2033年才屆滿,要在中期檢討調整准許利潤有困難,「相信電廠會採取比較強硬的立場」,不過當局願意探討。被問及有意見提出僅參考通脹水平調整電費,謝認為「未必是聰明做法」,因電力供應除考慮價格,亦要穩定及清潔,利潤不足或減少電力公司的投資,不利供電穩定。

實政圓桌議員田北辰回覆本報查詢稱,較理想情况是電力公司減少准許利潤,令市民更長遠受惠,認為兩電的准許利潤仍有下調空間。至於兩電分擔燃料調整費,他認為是好事,不過關注回扣金額若僅來自「電費穩定基金」則意義不大。

環團:兩電藉金融對冲加幅 承擔一兩成合理

世界綠色組織創辦人余遠騁認為,由電力公司透過金融工具對冲加幅,承擔其中一兩成比例是可考慮方案。他又認為長遠要降低燃料價波幅的風險,政府可探討購入天然氣等作能源儲備,緩衝市場波動。

浸會大學財務及決策系副教授麥萃才表示,若要減少電費受能源價格波動的影響,可減低燃料調整費的更新密度,令其價錢穩定;至於要由電力公司承擔部分燃料價格,或會涉及更改契約,在中期檢討需雙方同意,「最理想是電力公司主動表示要承擔責任,攤分部分燃料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