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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卡實名制意見書 多個電訊商對設限額有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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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上屆政府在2021年公眾諮詢後立法推行電話卡實名制,對個人及企業登記電話儲值卡數目均設上限。本報記者引用《公開資料守則》,獲商經局提供電訊商當時回應公眾諮詢的意見書,顯示多個電訊商對設限額均有保留,當中包括中移動香港、中聯通香港。對於政府執法機構可在迫切或緊急情况下、在無手令下要求電訊商交出用戶登記紀錄,中移動及中聯通等均要求制訂細則,澄清何謂緊急,及由不低於警司級別授權行使權力。

本報同時引用《公開資料守則》向局方索取提交意見書的回應者名單。商經局回覆時稱,諮詢期收到10.5萬份回應,當時逐一點算回應是支持或反對建議,但並無另外整理回應者姓名的名單,故無法提供。

指政府倉卒推行 要求補貼登記系統

實名制現已生效,個人用戶可向每間電訊商登記不多於10張儲值卡,企業可向每間電訊商登記不多於25張。根據主要電訊商當時提交意見書,3香港、香港電訊及數碼通分別曾質疑,既然建議推實名制,則毋須設任何限額,並引述澳門也不設限額。數碼通及3香港同時引述數字稱,少於20%推行實名制的國家/地區設儲值卡數目上限。中聯通則說,香港經歷「較激烈的社會抗爭運動」及疫情重創經濟,建議已售出的電話儲值卡不用實名登記。多個電訊商均說,政府倉卒推行建議,要求補貼或資助首階段用戶登記系統。政府最終要求所有儲值卡須登記,否則在今年2月24日失效。

至於執法機構權力問題,中移動稱,為免執法不一及混亂,建議政府制訂指引或行動守則,釐清何謂緊急及有權確認登記的執法部門人員。中聯通說,由於執法部門眾多,應列出有權要求索取用戶登記資料的部門及相關警司名單,並規定執法部門需發出書面要求作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