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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你知:《自衛隊法》授權日防相下令「截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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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日本防衛大臣濱田靖一向自衛隊下令,朝鮮火箭如飛向日本即會將之擊毁,是根據《自衛隊法》82條第3節。

《自衛隊法》82條第3節是有關彈道導彈的威脅,防衛相獲授權在憂慮彈道導彈以及其他被認為墜落會對人命或財產造成重大傷害的「非載人飛行物物體」朝日本飛來的情况,以及確認有必要防止其落下對日本境內人命或財產造成傷害的時候,經首相同意後可對自衛隊下達破壞裝置的命令,執行地方包括日本領土和領海,以及專屬經濟區等公海水域的上空。

後段條文另有預留權宜行事的空間,指防相在其他情况或發生突發事件下,如未能趕及獲得首相許可,可按照防相預先制訂並獲首相批准的「緊急應變要點」來向自衛隊下令。

威脅消失後防相須經首相承認下迅速解除命令,並要向國會報告結果。

(路透社/日本政府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