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nect with us

即時港聞

機場三跑分判商前工人向兩工人收受4500元賄款囚半年 (14:52)

發佈於

廉署早前落案起訴一名機場三跑項目分判商前索具裝配工人,指他向另外兩名索具裝配工人收賄,以協助對方獲分判商聘用和繼續受聘。被告早前被裁定3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成立,違反《防止賄賂條例》及《刑事罪行條例》,今日(30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囚6個月。

裁判官施祖堯判刑時表示,被告違反僱主對他的信任,法庭必須判處具阻嚇性刑罰。裁判官早前已頒令被告須向三跑項目分判商歸還4500元涉案賄款金額。

被告呂伍湖,47歲,德鑄工程有限公司前索具裝配工人。案情透露,案發時德鑄是三跑項目分判商,負責招聘建築工人進行各類工程,而被告獲僱用為索具裝配工人,他於2021年4至5月期間,從另外兩名索具裝配工人接受賄款共4500元,以協助二人受僱和繼續受僱於德鑄。

廉署表示,廉署就三跑項目已落案起訴23名該項目總承建商及分判商前僱員貪污,包括呂伍湖共17人認罪或經審訊被定罪,判囚最高10個月,另外4人尚待答辯或審訊。發言人呼籲,建築工人切勿啞忍貪污,如建築工人被要求提供利益以換取受僱,應拒絕並向廉署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