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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港協修訂國歌國旗指引 主辦方拒核對須拒參賽 倘出錯 須下工作天書面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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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港協暨奧委會(港協)昨發出經修訂的處理國歌和區旗指引(見表),包括若主辦機構拒絕讓領隊核對國歌及核對區旗,領隊必須拒絕隊員參賽或參與頒獎禮,直至完成核對程序。至於一旦主辦方出錯,領隊帶領隊員回應後,應馬上向體育總會匯報;而該會主席必須於兩小時內以電話直接通知港協指定聯絡人,並須於接着一個工作天提交簡單書面報告。有關指引將於明日起生效。

港協在修訂指引的「背景」簡介中提到,自去年11月起,國歌分別在不同國際體育賽事被錯誤播放成一首「具顛覆性質」的歌曲,按國際單項運動聯會及亞洲單項運動聯會調查,顯示歌曲是主辦方從Google或YouTube首個搜尋結果得來,證明在該兩個平台搜尋正確國歌「完全不能信賴」。

參賽前領國歌工具包

要求主辦方簽收確認

港協昨日以實體會議及線上形式同步舉行簡介會,由義務秘書長楊祖賜向體育總會說明指引重點。港協轄下的體育總會昨日共派出逾230人員參與,署理體育專員鄭青雲亦有列席。港協在新聞稿提到7項修訂,包括要求各體育總會每次出發參賽前,必須領取附有正確國歌硬件的工具包,並須由主辦機構簽署標準收條,書面確認收妥等。

港協將會每年最少舉行一次簡報會,提醒會員相關指引的重要,亦會提供一份有8個項目的清單,列出體育總會必須採取的行動,體育總會須於出發前及賽後兩度提交清單,確認已完成指引的各項行動。至於「不遵守指引的後果」則維持不變,體育總會將視乎個別情况,可能受到制裁,包括被港協暫停會員資格,或會被政府暫停津貼或資助。

港協製管理手冊改善管治

香港男子冰球隊2月在波黑作賽,主辦方賽後播國歌時出錯。港協本月中召開董事局特別會議後,認為冰協在賽事中明顯未有遵從指引,決定向冰協發出「書面申斥」告誡;另透露將會修訂指引,令體育總會「有規可循」。

港協另稱,其「機構管治小組」正針對體育總會或機構的行政運作及機構管治展開檢討,並根據廉政公署「體育總會防貪錦囊」提供意見。小組料今年第二季會完成所有77個體育總會或機構的檢視會面,其後會分析資料及編訂檢討報告,總結機構管治狀况,並提出建議和改善方案,予政府考慮;另外,港協正制定「機構管治手冊」及相關程序和指引,期望提升各體育總會或機構的管治水平,並且減輕他們在制定管治規條時的壓力及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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