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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男涉非法禁錮便衣男警 各判囚40個月 官斥公然挑戰警方執法權力 (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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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衣男警前年在酒吧執行卧底行動,被中學同學認出後,遭10多人圍毆及脫掉衣服拍照,事後6男被控非法禁錮罪。他們早前認罪,全部人今(31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40個月。法官表示,可想而知警員當時處於孤立無援的境况,斥各人公然挑戰警方執法權力,更有意圖妨礙司法公正之嫌。

6名被告為唱片騎師蔡浩寅(24歲)、酒吧負責人李偉軍(28歲)、酒吧侍應麥偉樂(29歲)、酒吧兼職員工江唐希(26歲)、運輸工胡家俊(27歲)及無業鮑俊鏗(23歲)。全部人承認於2021年12月19日,在尖沙咀非法禁錮一名警員,胡家俊另承認非法及惡意對該警員身體加以嚴重傷害。

法官謝沈智慧引述案情指,蔡浩寅當日認出事主身分,大叫「呢度有差佬」,事主隨即遭人包圍、拳打腳踢,鮑俊鏗更說要跟事主「慢慢玩」,事主繼而被脫去衣物拍照,不自願交出手機和密碼。法官稱事主遭凌辱時身處在被告控制的場所,更為孤立無援,雖然他們無使用實質武力,但赤手空拳造成的傷勢也可很嚴重,事主最終發現有肋骨骨折和患上創傷後遺症,其「驚恐程度不言而喻」。

法官接納事件非早有預謀,但形容事主的中學同學、即蔡浩寅為「始作俑者」,同時指出整個過程歷時約40分鐘,逾10人參與,照片有被發布在網上的風險。法官又稱,警方作出調查正常不過,當時酒吧只能營業至凌晨2時,但涉案酒吧5時仍未關門。

法官特別提到李偉軍作為餐廳負責人,本可阻止事情發生,卻參與其中,更在襲擊後對事主説可當作無事發生,屬極之嚴重的加刑因素。法官認為各人角色在案中不同,因有參與而罪責相若,他們除認罪外無其他減刑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