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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8.31案16人分4案審 7月底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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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2019年8.31港鐵太子站一帶衝突多人被捕,逾3年半後警方於日前落案起訴14男2女,指控他們當日於月台及附近做出非法囚禁、襲警及阻差辦公的行為。16名被告分開4宗案件,昨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各被告暫均毋須答辯,裁判官將案件分別押後至7月26至28日,以待辯方索取文件及給予被告法律意見。

此期間16名被告均准保釋候訊,擔保條件為3000元保釋金、不得離港、須交出旅遊證件包括BNO護照及其他有效或已無效的旅遊證件,以及每周到警署報到一次。

兩人控囚禁他人

首案涉及兩名男女,會計師屈君鵬(現年26歲,下同)、學生梁靜雯(22歲)同被控一項非法囚禁他人罪,被控約於2019年8月31日在港鐵太子站月台與其他人非法囚禁男子張展宏。該案押後至7月28日再訊。

第二宗案件涉共11人,分別是酒保顧文軒(27歲)、理髮店員工劉汝恒(28歲)、無業葉禮豪(21歲)、無報稱職業許肇彰(29歲)、侍應蔡浩賢(26歲)、售貨員郭俊駒(39歲)、運輸工人劉洪發(26歲)、學生黎卓如(25歲)、地盤工人楊啟源(28歲)、建築工人林秉軒(32歲)及文員鍾日傑(31歲)。該案押後至7月27日再訊。

一案涵11人 阻差襲警攜雷射裝置

涉及11人的控罪均約發生於2019年8月31日港鐵太子站月台內。控罪稱,顧文軒及劉汝恒分別襲擊及阻撓警員16147,葉禮豪及許肇彰分別阻撓及企圖阻撓警員33531、許肇彰另涉企圖阻撓警員7889及警員10507,蔡浩賢襲擊警員7889,郭俊駒、劉洪發、黎卓如、楊啟源及鍾日傑管有一個能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林秉軒無牌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

第三宗案涉及兩男,售貨員馬俊仁(27歲)及接待員蔡朗賢(29歲)各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馬被控約於2019年8月31日在港鐵油麻地站月台內管有各一個能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錘子連摺刀、彈射器、64粒鋼珠、53粒塑膠珠及21粒波子,蔡被控於同日同地管有3個能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該案押後至7月28日再訊。

最後一案涉及報稱無業的譚志達(25歲),他被控約於2019年8月31日在旺角彌敦道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香港政府的一輛警車。該案押後至7月26日再訊。

【案件編號:KCCC1429-32/23】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