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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涉違競爭例 Deliveroo Foodpanda允修獨家條款 准餐廳自由定價接觸其他平台 競委展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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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競爭事務委員會調查發現兩大網上外賣平台Foodpanda及Deliveroo可能違反《競爭條例》,稱兩間平台在市佔率共逾90%下,與合作餐廳訂立的獨家協議條文令餐廳難以使用其他外賣平台,甚至限制餐廳在自己或其他平台提供較平餐價,妨礙新晉或小型外賣平台發展。兩大平台承諾改善,包括修訂獨家合作條款,允許餐廳自由合作,以及刪除價格限制等;競委會擬接受有關承諾以迅速解決問題,昨起展開諮詢。

競委會在接獲數宗投訴後,去年1月起調查Foodpanda及Deliveroo對合作的餐廳施加某些要求而違反《競爭條例》,並邀請餐飲業界提供資料。調查發現,兩大外賣平台與合作餐廳訂立的協議可能違反條例下的第一行為守則,例如向獨家合作的餐廳收取訂單約25%佣金率,但非獨家合作的佣金率則可達33%。條文亦限制餐廳只與Foodpanda或Deliveroo獨家合作,阻止了餐廳與其他外賣平台接觸、會談和磋商。

若餐廳有意同時與其他平台合作,Foodpanda要求合作餐廳早90日通知,Deliveroo則沒提供有關選擇,只能終止一切合作;兩大平台亦會就此懲罰餐廳,例如追收佣金差額。條文同時阻止合作餐廳在自家銷售渠道或其他網上外賣平台向食客提供較低餐點價格。另外,Foodpanda亦要求餐廳同時採用其平台的外賣自取服務。

競委:市佔共九成 「獨家」礙新入場者

競委會發言人指出,獨家交易是普遍的商業安排,有時更可能促進競爭,但Foodpanda及Deliveroo各自佔40%以上市場佔有率,共佔逾90%,極具市場權勢,有關獨家條文或妨礙新晉或小型平台進人市場及擴張業務。發言人稱,市佔率低於10%的平台過往均無法在香港市場穩佔一席位,包括已退出香港市場的Uber Eats,5年來市佔率從未高過10%。

容許餐廳與細平台合作時續享低佣

根據《條例》,競委會可接受被調查方的承諾,就此同意終止調查及不提起相關法律程序,但前提是該承諾能釋除可能違反競爭守則的疑慮。競委會稱,Foodpanda及Deliveroo為釋除競委會疑慮,各自提出建議的承諾(見表),包括容許餐廳與小型平台合作時繼續享有低佣金率,又不再限制餐廳在其他平台的標價等。

競委會認為,接受建議的承諾可讓平台間競爭增加、佣金下降,或帶來更多選擇及較平餐價,故擬接受承諾,並就此展開諮詢,公眾可於本月15日下午6時前向該會提交申述。競委會考慮有關申述後,會公布承諾是否生效,兩間平台要在承諾生效90日內修訂現有協議,並通知其合作餐廳,有效期3年,並設匯報和監察機制。不過,若兩間平台其間市佔率連續兩個月跌至30%以下,有關承諾便會解除。

單家市佔低於30%可解除承諾

Foodpanda回覆本報查詢稱,相關法律程序仍進行,暫沒進一步補充,又稱一直與競委會保持密切溝通,並將繼續全力配合。Deliveroo香港區發言人表示,一直積極配合競委會,公眾諮詢後會繼續與競委會溝通,目前無任何決定。消委會回覆本報稱,將仔細研究相關平台向競委會提交的承諾建議,並會就諮詢向競委會提交書面申述。

本報昨在兩大外賣平台應用程式隨機搜尋包括中環、旺角及尖沙嘴等五大旺區的獨家外賣食肆數量,Foodpanda獨家外賣食肆佔比介乎兩至三成;Deliveroo獨家佔比則介乎兩至五成,兩者的搜尋結果或包含接受跨區外賣的食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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