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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信貸庫18萬人資料 容財務公司擅閱 私隱公署促3月內糾正 考慮檢視同類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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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昨發表調查報告,發現為680間財務公司提供信貸資料查核、涉18萬名借款人資料的「TE信貸資料庫」,在未獲投訴人授權下,容許8家財務公司取閱當事人的資料等,涉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保障資料原則。公署前日向負責營運資料庫的軟媒科技發出「執行通知」,要求3個月內糾正,否則將考慮諮詢律政司意見並刑事檢控。而公署會因應今次調查結果,考慮檢視同類資料庫有否違規情况。

一人遭8公司擅閱 一間7天查3次

本報昨向負責開發及營運「TE信貸資料庫」的軟媒科技查詢是否同意公署的調查結果(見表)、會否採取即時措施改善問題、未有遵循《個人信貸資料實務守則》(下稱《信貸守則》)將借款人資料保留逾5年的原因,軟媒科技回覆需經過內部開會討論方有下一步結論及行動,會在稍後時間進一步回應。

涉事的「TE信貸資料庫」由軟媒科技於2016年1月建立及營運,讓財務公司於批出貸款前評估。翻查該公司資料,合作的金融機構全為財務公司,不涉任何銀行。私隱公署2021年12月收到一名投訴人反映,有8間他不認識的財務公司曾查閱其於「TE信貸資料庫」的有關資料,其中一間財務公司更在7天內查閱3次。

平台收投訴只發警告停用數天 第五次始終止

公署跟進發現,8間公司均未能提供投訴人簽署的授權書,各財務公司解說理由迥異,包括投訴人曾向其公司查詢;有前職員未經公司授權查閱資料庫,而該職員已被解僱。公署引述軟媒科技提供資料,2021年至今年3月該公司接獲66宗涉借款人投訴被不明財務公司查閱信貸資料,當中近九成投訴成立,惟軟媒科技的處罰措施僅為發出警告信,或暫停其使用TE信貸資料庫的權限數天。

公署質疑,軟媒科技處理對財務公司投訴的懲罰欠阻嚇力,至第五次違規才永久終止使用權限,對財務公司的運作影響微不足道。公署5月31日向軟媒科技發出「執行通知」,包括制定政策及措施核實財務公司在查閱「TE信貸資料庫」前已取得借款人的授權書等,並在3個月內提供文件證明已改善,倘3個月內仍未改善,公署會徵詢律政司意見,考慮刑事檢控。

倘未改善或檢控 正檢討違反「執行通知」罰則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鍾麗玲昨在記者會被問及如何確保軟媒科技將確切執行其指示,她表示公署人員會要求對方提供證據,需要時會實地考察。至於本港現時有多少個同類資料庫,鍾稱並非今次的調查目標,不過會因應今次調查結果考慮檢視同類資料庫有否違規情况。另外對於違反「執行通知」的刑事罰則,鍾認為有提升空間,現時正檢討相關法例。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昨回覆查詢稱,個人信貸資料服務機構須遵守《私隱條例》規定,另由私隱專員公署發出的《信貸守則》涵蓋個人信貸資料的蒐集、準確性、使用、保安,以及查閱及改正資料要求,局方亦稱個人信貸資料機構在日常運作中須採取適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