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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稱男警投訴性騷擾 往往被視為「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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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申索人吳漢生親撰入稟狀,聲稱男性之間亦會出現性騷擾,又稱在官僚文化下,男性警員遭性騷擾時往往被歸咎於他們是「惹事生非者」(troublemaker),這窒礙男性申訴及正視問題的機會。

入稟狀稱,申索人一度疑惑是否對事件反應過度,因是第一次遇上職場性騷擾,且作為應被視為意志堅定及性格頑強的警察,投訴遭性騷擾屬不常見。

惟申索人相信男性之間的性騷擾不亞於女性遭男性性騷擾。他表示擔心被同袍恥笑,因他們相信男性之間不會有真正的性騷擾。申索人認為,若視男性間的性騷擾為一種職場文化,將有損道德意識。

大狀:言論針對家人可視性騷擾

大律師陸偉雄表示,性騷擾指控不僅限於針對異性,同時包括同性之間的行為,而發表有關性的粗言穢語可構成性騷擾。陸指出,若相關言論是針對事主的家人,由於對象與事主有直接關係,同樣可被視作性騷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