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卜約翰:從疫情到精神健康檢討 立會可發揮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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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文章】世衛組織早前表示新冠病毒病已成為風土病,宣布疫情大流行結束,香港政府也在今年5月30日將公共衛生應變級別由「緊急」調低至「戒備」。這些事態發展,除了容讓當局聚焦於經濟發展、重新與國際接軌等當務之急,現在亦是時候再度考慮,就政府應對疫情的手法展開一個面向公眾的獨立檢視。

世衛宣告新冠疫情結束

應再考慮公開檢視抗疫

今年1月31日,特首李家超排除了就政府處理疫情開展「獨立調查」,只說政府會持續檢視,改善當局對傳染病的應變能力。他同意政府應該「不斷總結經驗」,以提升當局管控疫情的表現。當時李家超列舉了數項經政府內部持續檢討後的調整措施,包括設立由特首監督的指揮架構、按風險級別設「紅黃碼」、在應急措施中增加安全系數、強化醫療應變系統及院舍管控措施、設立全政府動員機制等。

李家超又提到應該「制定特區政府保護高風險群組,尤其『一老一幼』的保護政策」,意味當局對此汲取了教訓。政府先前是否沒有相關政策?這是一個嚴肅的問題。特首同時表示,勞福局及醫管局也會「持續總結經驗」(註1)。實際上,社會所需要的遠遠不止於此,檢討結果也需要公開,以建立公眾支持。

當局需要釐清,上述措施調整到底在實際執行上代表什麼。首先,到底政府如何「強化醫療應變系統及院舍管控措施」?這些改變在什麼程度上,令我們對下一場疫症有充足準備?上述假設的基礎是什麼?第二,就「制定政府保護高風險群組的政策」,應該基於對本港在2021至2022年間策略的檢視,當中部分環節的失效,導致逾1.3萬人染疫死亡,而同期新加坡只有約1700名病者離世。

不同專家及政界人士都有提出應開展獨立檢討(independent review),他們並非全然指向涉及法定程序的獨立調查委員會(commission of inquiry)。這亦不是我所願的。反而,他們是指「獨立調查」(independent investigation)——超越內部的,甚至有時各自為政的政府自我檢討。迄今為止,李家超也拒絕這個建議。港大微生物學系講座教授袁國勇表示,我們應該檢視病毒追蹤、隔離和檢測系統,以及在長者院舍出現的大規模爆發。如果政府已經檢討過有關政策,官員理應公開結果。

非為怪罪任何人 而是為未來做準備

行政會議召集人葉劉淑儀原先曾建議由立法會議員及醫療專家組成的獨立檢討(並非獨立調查委員會;註2),但她於今年1月疫情期間表示,當時並非時候開展相關工作。在特區政府已經降低疫情應變級別,及世衛已宣告疫情結束的當下,或許應該重新考慮這議題。

檢討的目的並非要怪罪任何人,而是為下一場疫症做好準備。經驗告訴我們,就2003年奪去299人性命的SARS疫情所做的檢討,幫助了社會應對2020年新冠疫症。香港從這些檢討中獲益良多。

然而,獨立檢討本身並不足夠。當完成檢討,政府及社會需要就有關建議事項,釐定落實的優先次序。這正是SARS之後所做的。

對於本月2日荷里活廣場有兩名女士身亡的案件,社會正討論有關精神疾病的政策。於2017年,當局曾就精神健康政策展開獨立檢討(註3),檢討委員會由當時食物及衛生局長任主席,成員有立法會議員、政府內外的精神健康專家、學者、非政府組織代表等。參與該委員會的機構包括醫管局,及衛生、房屋、教育、社會福利、警務等政府部門,亦有平機會、社聯、安老事務委員會等組織。當局也就着不同政策範疇設立專門的小組委員會,由相關專家擔任主席。

可見,這個檢討是跨部門、跨界別(包括政府、公民社會、公私營)的,聚焦互相合作,並公開其研判及提出眾多建議。儘管如此,當時的檢討可能仍有盲點,例如沒有處理少數族裔的精神健康。

昔檢討精神健康政策 今進展如何?

該次檢討共提出40個不同的建議,部分設定了具體目標,例如提出在3至5年間,即到2020或2022年,將個案經理對嚴重精神病患者的比例由 1:50降至約1:40;報告亦建議在2018年度推出一般精神病個案的公私營協作計劃。

正如《精神健康檢討報告》顯示,檢討本身並不足夠;為有關建議措施訂定執行優次是重要的(prioritizing the implementation of review recommendations is important)。自2017年之後,特首的施政報告反映出精神健康都不是政府的優先事項。該年政府表示會「改善精神科個案管理計劃的人手比例,及探討利用『公私營協作計劃』處理穩定精神病個案」。這些正是《精神健康檢討報告》的建議,就此有什麼進展呢?在2018年施政報告,當局提及「支援精神病康復者」;2019年沒有着墨;2020年提供更多款項打擊毒品;到2021年施政報告再次忽略此議題。終於在2022年,施政報告再次聚焦精神健康,第86段提出改善社區精神健康服務,及設立精神健康支援熱線等措施。

發生鑽石山命案後,特首承諾在四方面加強工作:警方在市區加強巡邏;政府與醫管局檢視和優化精神科病人的治療、康復服務和流程;召開精神健康諮詢委員會會議;及社署加強社區支援服務。特首亦提及,會與醫衛局長盧寵茂「一起檢視對於這方面的患者或康復者,我們如何更好、更有效地處理他們的情况(整體精神健康支援)」。

儘管已有2017年的檢討,但我們現在理解到,政府或社會對目前至少29萬名精神病患者或康復者的支援,是完全不足夠。2017年的許多建議並未落實。於6月9日的精神健康諮詢委員會會議後,政府提出10項加強支援措施,很多跟2017年的建議相同。就着例如醫護人手等關鍵問題,該委員會沒有太多着墨。這正好顯示,社會需要政府開展檢討、有關報告應該公開,及當局應該就相關建議制訂優次。

未充分利用的社會資源

立法會此時可以發揮角色。在目前政治制度下,立法會是並未被充分利用的社會資源(underutilized community resource)。立法會在重大政策問題上的參與,及/或主持有關檢討,可以令公眾更持續關注議題;而公眾的關注,對於提高精神健康及改進疫情應對等措施的優次,是至關重要。啟動獨立及公開的檢討,例如探討疫情下長者院舍的管理,可以聚焦於如何改善跨部門及跨界別(政府與公民社會、公營與私營)合作。就精神健康議題,一如檢討報告早已提出,立法會可以要求政府優先改善培訓,及招募更多精神健康專業人士。

我們的公共問題是複雜的,故此需將焦點置於政府各個別部門以外(our public problems are complex and need to focus beyond the silos of government)。

註1:2023年1月31日政府新聞公報

註2:〈葉劉籲檢討抗疫工作勿針對官員 問責不應人頭落地〉,2023年1月27日《信報》

註3:《精神健康檢討報告》

(編者按:文章原文為英文,由本報翻譯成中文;文章標題為編輯所擬,原題為「Covid, mental health and policy reviews」)

作者卜約翰(John P. Burns)是香港大學榮休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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