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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選案|無意否決預算案仍簽「墨落」 何啟明指初選出線證支持者理解做法 (1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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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派「35+」初選案今(4日)進入第78天審訊,民協何啟明第二日出庭自辯。對於何啟明簽署「墨落無悔」聲明書但反對當中提到的否決權,法官陳慶偉質疑,有否事情阻止他自行另外發起聲明?何表示,「我有我嘅理解,我又明白民協嘅支持者會明白我嘅理解,所以我唔覺得有需要澄清,事後我真係贏到初選」 。

「墨落」聲明列有「會運用《基本法》賦予立法會的權力,包括否決財政預算案」,但何啟明供稱反對運用否決權,並相信其支持者與他對聲明的理解相同,因此他在初選支持度甚高。法官陳仲衡問及,為何不簽列明不運用否決權的聲明,何啟明稱「當時無呢一份聲明,所以我無簽」。

法官陳慶偉指出何啟明勝選,或因為他簽署聲明,致選民投票予他,何回應稱「我只能夠話呢個係你嘅分析」,他認為選民投票有許多原因,何最終同意沒有事情阻礙他另發聲明。

據何所知,初選的唯一目標是立會過半,「35+」後才能爭取五大訴求,而認同五大訴求的立場只是界定參加初選的資格。何強調當選後不會使用「任何」權力,而是透過民主派在議會過半後構成「check and balance」功用,和政府商討並實現五大訴求。

庭上展示何啟明的政綱單張印有「反暴政 衛我城」標語,他解釋當時政府不理人民聲音「一意孤行」推行《逃犯條例》修訂,容許警察發射催淚彈和出動水炮車等,故認為政府暴政。何又稱,單張上「full counter」字句是足球術語,意指弱隊面對強隊時,前中後衛會一同上前反擊,「引伸香港人反擊」,並且是跨階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