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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首宗定罪 旅客帶CBD囚兩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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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一名32歲女遊客從美國攜帶兩支含有大麻二酚(CBD)的個人護理用品(圖),以及約2.2克氯胺酮(俗稱K仔)來港,違反兩項管有危險藥物罪及一項管有適合於及擬用作注射危險藥物的管筒罪,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全部罪名成立,合共被判處監禁兩個月。此案是自今年2月1日CBD在港被列為《危險藥物條例》下的危險藥物後,首宗違例者被定罪和判囚的案件。

另帶2.2克K仔吸毒用針筒

案情指出,32歲美籍女子Bui Yvan Nguyen於今年3月29日從美國洛杉磯經三藩市飛抵香港,入境時,海關人員發現其行李內一個化妝品牌玻璃樽裝有一些白色粉末,因此起疑。她在警誡下承認該些粉末為K仔。其後海關人員再在其行李內搜出兩個於包裝上寫有「CBD」字眼、相信裝有個人護理用品的膠瓶,另有10支懷疑用作注射毒品的針筒,以及21支電子煙。女子隨即被捕,涉案毒品經化驗後確認為約2.2克K仔,以及含有共約5克CBD的個人護理用品。海關表示歡迎裁決,認為判監反映罪行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