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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施德來:參選為改民協形象 自知九東無勝算 指「積極運用」否決權非綑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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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民主派「35+」初選案昨進入第82天審訊。民協前主席、黃大仙前區議員施德來首日出庭自辯稱,知道自己參選九龍東「無乜勝算」,但為了宣傳及改善民協「騎牆、弱勢」形象而參加初選,並因應選舉需要於發言時「企得硬咗」,與民協和自己一貫做法並不脗合,否則傳媒不會報道。對於協議文件包括「積極運用」否決權,施所理解沒有綑綁意思,亦是基本法賦予的權力,但遭法官陳慶偉指出,《基本法》沒提及迫使特首回應五大訴求,質疑是否屬否決財案的恰當原因。

不預期當選 為下屆部署

施德來作供談及民協着重民生,他雖然不滿特首處理2019年社運,但仍去信特首辦表達意見(另見稿)。施憶述,早於2020年4月為立法會選舉展開選舉工程,其後九龍東決定舉行初選,他有意代表民協參選上述兩者,藉此增加知名度和改變民協形象,推動民生政策。施當時估計九龍東立法會議員譚文豪和胡志偉競逐連任,參選該區的還有曾高票落選的譚得志和黃之鋒,自知在九東初選勝算不高,亦不預期當選,但參加者較立法會選舉少,容易宣傳他和政黨,為下屆選舉部署。

發言企硬爭曝光 非一貫作風

法官陳慶偉續問,那麼施德來毋須使用選舉語言?施認為選舉是塑造政黨形象,他配合當時選舉處境採取選舉語言和技巧,冀改善民協予人「騎牆、弱勢」的印象。法官李運騰追問,施的意思只改變表面的假象,抑或改變政治立場?施稱,民協服務民生的「內涵不變」,但立選要處理「闊」的層面,遂有形象工程。他強調民協依然重視溝通、和政府協作,惟同年6月討論的議題政治化及出現「鬥黃」,才在發言和選舉策略「(立場)企得硬咗」。施稱,這與他及民協的一貫作風並不脗合,他考慮自己無勝算而調整,否則傳媒不會報道。

施稱基本法賦權否決

官:沒寫可逼回應五大訴求

至於施德來曾收到的九東協調文件列有「積極運用」否決權,施稱他理解不一定要運用否決權,而且他相信基本法賦予立法會權力,可以基於不同原因否決預算案。

不過陳官質疑,基本法沒寫明可迫使特首回應五大訴求,又問可否以不恰當的原因否決財案,舉例有議員受賄,施回答稱這情况已違法。陳官表示,基本法賦予立法會合法地行使權力,亦需具有恰當原因,好比法官不能無差別裁定某人罪成或罪脫,施認為要求特首回應五大訴求屬於恰當原因。

【案件編號:HCCC 69/22】

明報記者

(初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