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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人涉理大外衝突 黃子悅判囚3年1個月 13被告分別囚3年至4年4個月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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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警方圍堵理大期間,大批市民在理大外聲援校內示威者,包括前學民思潮發言人黃子悅在內15人被捕。包括黃子悅在內共10人承認一項暴動罪,另外5人經審訊後被判罪成,15名被告今日(13日)在區域法院接受判刑。黃子悅被判入獄37個月;案發時16歲男生被判入教導所,其餘被告被判囚36個月至52個月不等。

10名認罪被告為翁芷茵、周耀天、鍾永祥、蘇浩然、孫嘉豪、曾紹鵬、黃康瑜、黃子悅、王汶珊及甄姓男生。5名被裁定暴動罪成的被告為鍾曜禧、羅澤琛、吳仲賢、鄧建歡及李子聰。控罪指,他們約於2019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窩打老道與咸美頓街之間彌敦道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