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nect with us

要聞

每年1100宗樹木投訴涉權責爭議 有個案轉介5部門無肯接手 樹木辦190日後介入

發佈於

【明報專訊】本港近年不時發生涉及人命傷亡的塌樹意外,引起社會對樹木管理的關注。申訴專員公署昨公布主動調查,發現每年有1100宗關於樹木的投訴涉及部門權責爭議,部分個案樹木辦需4至6個多月才介入。公署又批評地政總署回覆投訴過慢,有個案用一年時間始回覆「仍在調查中」。公署建議樹木辦做好統籌及督導角色,並持續監察地政總署表現。

批地署回覆慢 花一年覆「仍在查」

政府採用「綜合管理方式」管理政府土地的樹木,按樹木位置分別由10個部門負責,當收到投訴出現權責爭議,便由發展局轄下的樹木辦協調和督導各部門處理。公署調查發現,2018年至2022年10月,效率促進辦公室轄下「1823」每年平均接獲約2.4萬宗有關樹木的投訴,涉權責爭議每年平均1100宗,佔整體3.3%至5.9%,每年均有數十宗個案逾3個月才回覆投訴人。

樹木辦設有機制就權責爭議個案作裁決。公署報告指出,有3宗個案在樹木辦介入時,距投訴接收時間已過了4至6個月,其中一宗涉樹木氣根過多,1823轉介地政總署,再先後轉介建築署、教育局和康文署,繼而再「反彈」教育局,均無部門願意接手,樹木辦經190日後才介入,5天後裁決由教育局負責。

公署促樹木辦督導要「企得較前」

公署認為樹木辦要以收投訴的時間為準則,及早介入,而非以個案處理階段來決定何時介入。申訴專員趙慧賢說,樹木辦在督導和統籌方面要「企得比較前」,而各部門要給予足夠資源和重視,有系統地管理樹木,尤其在處理投訴方面。

地署有改善 發展局:要求14天內覆

地政總署是收到最多樹木投訴的政府部門,回覆時間亦最慢;2021年12月至2022年3月積壓2000宗投訴,有一宗經過逾一年、1823發出逾20次逾期通知後才回覆「仍在調查中」,公署認為屬嚴重延誤,不能接受,但留意署方處理積壓投訴情况已有明顯改善,截至去年10月,地政總署逾期回覆數量由2000多宗跌至4宗。

發展局回應稱,2022年初樹木辦已提前介入部門權責爭議,要求各部門14個工作天內回覆一般投訴等。局方表示,今年初至今已減少逾90%逾期處理的投訴,處理時間亦已縮短,並已更新樹木管理指引等,預期可減少有問題樹木的投訴。

繼續閱讀
贊助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