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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于銘:重組中大校董會的多方共贏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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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文章】香港中文大學校董會在去年底成立「檢討大學校董會規模及成員組織專責小組」,於本年初就重組校董會事宜舉行諮詢會,以及於網上收集意見,並於4月17日向校董會提交報告,結論是2016年重組校董會的方案仍然合適,校董會贊同報告內容。

但今年6月,張宇人等3名身兼中大校董的立法會議員提出的私人條例草案,在未經知會中大校董會的情况下刊憲,而且內容與中大專責小組的報告內容不符,漠視大學成員及校友的意見,更要求校方繳付涉及該草案的相關開支。本人身為中大校董,對此表達強烈不滿。

本人希望提供可行的中大校董會重組方案,在大學向公眾負責與院校自主之間取得平衡,並確保校友、員生等持份者的聲音得到充分反映,達至多方共贏。

中大校董會先後於2009年及2016年提出重組校董會的方案,但因種種原因未能落實。中大校董會從沒授權3人提出任何方案,而3人的方案事前也沒有提交中大校董會討論,毫無諮詢便強加於大學,違背《基本法》第137條保障院校自主的原則。

根據3名立法會議員的方案,立法會議員及特首委任人士在中大校董會所佔席位維持不變,佔整體比例卻較前增加。而代表逾27萬名校友的中大校友評議會,在校董會的席位則由現有3席削減至僅有1席。3名立法會議員的草案漠視校友群體聲音,引起廣泛爭議。

共贏方案:向公眾負責亦確保院校自主

本人認同中大校董會經過多年運作之後,有需要精簡重組。考慮大學必須向公眾負責,以及確保院校自主等因素後,本人就重組校董會提出以下建議,以2016年方案為基礎,如實反映中大校友、員生在諮詢期內所提出的意見,共同落實校董會重組:

(1)立法會議員在校董會的席位,由目前3席減至兩席;

(2)校友評議會代表所佔席位,由目前3席減至兩席;

(3)由大學監督(即行政長官)委任的校董席位維持目前的6席,其中包括大學校董會主席、副主席及司庫3席;

(4)聘任校長及常務副校長的門檻,維持目前的簡單多數,即校董會成員的51%至三分之二。3名立法會議員建議校長及常務副校長須經校董會四分之三成員投票通過方可聘任,但這並非本港絕大部分大學的機制。如果為聘任校長及常務副校長設下不必要的高門檻,將不利於招攬優秀的大學管理人員,對大學日後的發展有負面影響。

「十四五」規劃中的香港定位

國家《十四五規劃綱要》中明確香港「八大中心」定位,包括國際創新科技中心、中外文化藝術交流中心,中大在兩個範疇皆有卓越貢獻。如果容許個別立法會議員不經中大校董會審議,動輒以私人條例草案方式修改大學條例,將會立下干預院校自主的惡劣先例,令其他本港大專院校及公營機構皆蒙上遭受干預的陰影,窒礙吸引優秀人才,大大影響香港作為國際創新科技中心、中外文化藝術交流中心的國際聲譽。

本人建議的方案,符合本年初的公開諮詢結果,即2016年重組校董會的方案仍然合適。方案在公眾問責及維持院校自主之間取得平衡,並能充分反映大學成員的聲音。懇請各界支持「共贏方案」,並促請立法會議員在立法會法案委員會如實反映,共同落實校董會重組。若法案通過,應確保新舊校董會在交接期間順利過渡,以免被少數人把持,影響校董會正常運作。

作者是中大校友評議會選任校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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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于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