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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指「積極運用」屬選舉術語 何桂藍:畀人彈出彈入 不一定否決財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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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35+」初選案昨踏入第88天審訊。何桂藍自辯稱,戴耀廷「genius」(天才)之處,是在協議文件寫明會運用《基本法》賦予立法會的權力,包括否決財政預算案。她理解各人當選後,只要曾經運用立會權力就能兌現承諾,不一定否決財案,「根本乜都無講過」。她強調,如果審核程序有不公義的地方,都必須投票反對財案(見另稿)。

指溫和派憂按議規行事仍有DQ風險

新界東初選協調會議於2020年4月及5月舉行,控方證人區諾軒曾稱會議出現「風向轉變」,焦點由民主派立會過半改為否決財案。何桂藍稱,初選參加者對於否決財案不具爭議;兩次會議之間「風向轉變」源於時任公民黨議員郭榮鏗,郭因主持內會主席選舉而遭兩辦(即國務院港澳辦和香港中聯辦)譴責,溫和民主派擔心依照議事規則都有「DQ」(取消資格)風險。不過,她說兩辦多次發聲明,「連儂牆又話犯法,食黃店又話攬炒」,認為毋須理會。

談及5月5日的新東第二次協調會議,何表示參選的林卓廷、楊岳橋、陳志全和梁國雄均沒有現身,各人僅派代表出席,「佢哋自己黨入面啲大佬點樣諗,我完全無辦法certain(肯定)」。她憶述,吳文遠代表梁國雄列席,「佢講咗非常多嘢,我知道一定唔係長毛嘅諗法,同埋我超級慶幸黃浩銘唔喺度,唔係個會就開到(凌晨)3點」,引起庭上笑聲連連。

新東初選協議文件列明「會積極運用」基本法權力,包括否決財案。何桂藍稱第二次會議的討論氣氛不算激烈,對於控方證人趙家賢指有人「拍枱企起身」沒有印象。她說與會者輪流就否決財案表達立場,其間鄒家成和地區人士李永成爭吵近15分鐘,「但李永成唔係選,我都唔知佢嚟做乜?」

指戴耀廷動機是避免DQ

何桂藍形容「積極」一詞是選舉術語,「畀人彈出彈入」;以參選為例,選舉開支會從宣布參選起計算,提早宣傳的人一般自稱「積極考慮」競選;「積極」字眼可以令坊間相信屬實,「事實上乜都無應承」。她又表示,建制派稱否決財案會被「DQ」,常見理據是違反基本法,但參選人運用基本法權力應不違法,故戴的動機是避免「DQ」。她本人主張不要迴避談及否決財案,戴以一句話涵蓋所有立場, 「好似出奇蛋咁」。

何憶述,鄒家成在會上提出運用否決權與否,不應用「積極」字眼,而應該用「會」。她起初不覺兩者有異,因她報道選舉新聞多年,習慣用選舉術語。及後她聽到鄒從抗爭者角度,提出別用模糊字眼糊弄選民。她自覺慚愧,遂表明應該用「會」。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 69/22】

(初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