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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榮光》禁令案 律政司:新聞工作者「真誠」始豁免 記協說法有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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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早前申請成為案件答辯人被拒,其代表資深大律師李志喜昨早未入內庭陳辭。李志喜在散庭後透露,法官陳健強以「no standing」(沒有資格)為由拒絕鄒介入,法律團隊尊重法庭裁決。此外,律政司代表指記協早前發聲明稱記者獲禁制令豁免,說法明顯有誤,新聞工作者「真誠」(bona fide)行事和遵守法律才不會受禁制令影響。

鄒幸彤申介入被拒 官指沒資格

昨早甫開庭時,鄒幸彤的法律團隊沒進入內庭,需在法庭延伸部分與其他公眾人士旁聽。李志喜在庭外解釋,鄒起初以個人身分向法院登記處存檔文件,要求以答辯人身分介入禁制令,不獲接納;後來鄒透過法律團隊申請介入,遭律政司反對,最終陳官直接拒絕申請,鄒的團隊未能出庭提出法律觀點。

早前擬介入案件的記協昨派律師列席。陳官昨主動提及,明白新聞工作者關注傳播《願榮光歸香港》會否被定罪,亦理解本案較敏感。代表律政司一方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表示,記協早前發聲明稱記者獲禁制令豁免,說法明顯有誤,因為新聞工作者「真誠」(bona fide)行事和遵守法律,才不會受禁制令影響。

余若海強調,根據禁制令內容,假設任何記者或編輯有意圖煽動分裂國家,仍有可能違反禁制令;禁止新聞工作不是律政司一方的重點,律政司亦無意與記協辯論,只想說明禁制令內容。

陳朗昇稱說法沒衝突 有條文再研下步

記協主席陳朗昇向本報稱,余若海說法與其理解沒衝突,而現有法例下執法部門若質疑新聞工作者動機,亦可據《刑事罪行條例》第9條及第10條起訴相關者。他又形容,律政司日前新增的豁免條款「喺今時今日嘅香港,都已經算係咁嘅保障」,將在日後有詳細禁制令條文後會再研究,屆時方知會否有下一步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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